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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潭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7日,为期三个月。
二、整治范围
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三、整治重点
1.垂钓、游泳、烧烤、野炊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
2.偷排漏排直排污水、随意倾倒固体废物、非法养殖、非法捕捞及实施其他破坏水体水质的行为;
3.非法围垦、采砂、搭建违法建筑物等侵占水域岸线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
1.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凡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本规定的,除依法处罚外将移交纪检监察等组织处理。依据《关于严明进一步推动水环境整治工作若干纪律要求的通知》(黄纪办发〔2018〕7号),视情节严重、危害程度、社会影响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处理。
3.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4112345。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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