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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区教育局印发
《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严查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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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重点
(一)在学校、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二)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三)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或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由家长组织,租借场地,邀请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七)以学校组织名义对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八)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其他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
各校要以开学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教师会等形式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学习教育部、省市专项治理要求等相关文件,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自查互查
各校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的方式,认真查找梳理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对于主动上报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可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
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内部互查,设立校内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有师生家长举报的情况进行线索追查;对有苗头性情况的教师开展廉政谈话,及时阻止违规行为发生,并做好记录备案;对确实发生违规行为的,上报区教育局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实地检查
区教育局根据群众信访、学校自查互查等线索开展实地检查,结合学生座谈、教师座谈、家长座谈、进社区(村)、进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调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责任追究
对被查实的违规教师和相关人员,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台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台教〔2015〕68 号)、《黄岩区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9190835,84121169
举报邮箱:hyzzk0425@163.com
来源:黄岩微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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