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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到属地乡镇街道或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近期,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黄岩某公司违法建设大体量建筑,要求尽快处置。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举报人反映地点,远远便看到一幢体量较大的钢架构建筑物立在交通要道口。
进入厂区后,执法人员发现钢架下有一间低矮破旧的老厂房。
当事人表示,老厂房是合法建筑,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为砖木结构。因年久失修,木质三角顶板廊架出现腐烂,外部墙体已出现部分剥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这个房子实在是太旧了,我们不敢让工人在里面干活,现在就放一些杂物。”现场的企业负责人说,因为这种情况,他们就想在上面重建一个新厂房,建好就拆除旧厂房。
经现场取证调查,当事人在厂区中部违法建设一幢钢结构建筑,现场仅搭建好框架,覆盖于厂区原老厂房之上,相比原有旧厂房来说,长宽高都有了很大程度的“膨胀”。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解释了该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现场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并告知当事人对旧厂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近期,该处钢架已拆除完毕。执法人员提醒,对于危旧厂房有修缮或重建、改扩建意向的,在做好隐患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应向属地乡镇街道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动工建设。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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