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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
在台州某地有一家药店,原先为当地唯一的国有药店,有一定历史名声,当初该药店的大门是用铁做的,故当地老百姓都叫该药店为“铁台门”药店。
2016年该药店改制,张某等部分员工自己出钱租了该药店边上的房屋,开了一家“铁台门药店”,注册名称为××市××铁台门药店有限公司。王某通过投标购买了原国有药店的门店房屋并开了一家,注册名称为××市××药店。
2018年下半年,药店生意普遍下滑,竞争显现,老字号药店成了招揽顾客的一块金字招牌。2019年初,王某在其药店门前立起了一块标牌“老铁台门”。
两家药店相距不到20米,一家为“铁台门”,一家为“老铁台门”。
张某觉得王某这样做,肯定会影响自己的生意,自己先注册了“铁台门”药店,王某使用“老铁台门”,虽然多了一个“老”字,但同样会误导群众,于是与王某交涉。但王某认为其经营的药店才是原来真正的“铁台门”,现在用“老铁台门”并无不妥。于是,张某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诉讼解决。故向公证处申请,对王某药店门面的“老铁台门”标牌进行拍照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最后,双方调解结案。
公证员说法
保全证据公证的实质是通过事先调查,把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固定下来,使其能够发挥证据的作用,从而证明案情的相关事实,并最终有利于当事人诉讼的目的,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在此案中,保全证据公证为法院处理该案提供了证据,对及时准确解决该纷争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受到各种侵权行为的损害,如假冒产品产地和外部标识行为、虚假广告行为、毁人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行为等。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均可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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