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83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套路贷”犯罪团伙 为追债不择手段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1-9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仅仅为了讨要几千元欠款,竟动用运尸车上门骚扰,还送去了花圈,并扬言要把头像合成淫秽图片张贴出去……这个“套路贷”犯罪团伙,为了追债不择手段,逼得他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涉案受害人达4000多人次。

上月28日,临海法院对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等29人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经央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查明:任志伟、李宁合伙成立浙江千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小额高利贷款。后两被告人为方便非法讨债,成立了义乌市浙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纠集申磊磊、李建军等20余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辱骂、恐吓、“呼死你”软件滋扰、叫外卖、家政、白事服务、上门滋扰、发送P图等行为,多次进行暴力催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认为,任志伟、李宁纠集他人为谋取高利贷非法利益,组织、纠集人员多次采用滋扰、纠缠、恐吓等手段进行高利贷逼债,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恐吓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临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任志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其余2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来源:台州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9-1-9 13: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套路贷害人又吓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