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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临海的程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他的车子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下称“临海平安保险”)购买了车险,后车子出了事故,明明可以赔付的,保险公司却以“时间太长了”、“虽然年检了,但行驶证上未盖章”等各种理由拒赔。
“交涉了很久,对方一下说赔70%,一下又说不赔,我想讨个说法。”程先生说。
程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9年购买了一辆车。2014年经朋友介绍,在临海平安保险购买了车险,约4000多元。同年,其朋友高先生开着这辆车在涌泉到杜桥的路上与另两辆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责任认定后,负全责。“我这辆车定损1.4万元,另外两辆车是5000多元,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我的车行驶证上未盖年审的章而拒赔。”
程先生说,事实上,他的车在2014年已经通过年审,只是未盖章,未盖章的原因有些复杂。“我的车曾经去典当行当给了别人,后来我开回来了,对方却报了案,所以这辆车就有了‘盗抢车’的记录。”程先生说,那一年,车子是朋友开去年审的,年审通过后,因为这个“盗抢车”的记录,所以行驶证上未盖章,需要车主本人到场,销去“盗抢车”的记录,才予以盖章。“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当年没办法到场,所以在事故发生时,行驶证上年审的章一直未盖,但车子确确实实是通过了年审的。”
据了解,临海平安保险曾与高先生协商,提出了70%的赔付方案,但被高先生拒绝。后来,临海平安保险发出了拒赔通知书,也由高先生签收。因为程先生一直未能自己出面解决此事,所以此事一直被搁浅。直至前阶段,程先生从相关部门调出了当年车子年审的档案,并交给了临海平安保险,重新提出索赔。“经过好几次交涉,一开始保险公司说按70%赔付,我拒绝了,保险公司本来就应该全赔啊。后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又说要上报领导,随后,又说一分不赔,反反复复。”程先生说。
9月24日,记者联系到临海平安保险理赔部经理徐先生。徐先生告诉记者,处理程先生的车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目前都已辞职了,他也是最近才知道此事的。“当年,行驶证上未盖章就视为未年审,保险公司是有拒赔理由的,而根据现在的规定,机动车6年内免检,保险公司毫无疑问是要理赔的。”徐先生说,但程先生的车当时通过了年审而行驶证上未盖章确实是事出有因,“从事故发生到现在确实是时间太长了,再提理赔,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我会向我们分公司领导再汇报,到时再给出回复。”
9月28日,程先生来电告诉记者,临海平安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他已拿到了1.4万元理赔款,加上对方人伤垫付的1000多元的医药费,共计1.59万元,他对本报表示感谢。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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