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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不动产椒江景隆店诈骗案有下文,两嫌疑人昨批捕
7月26日,本报刊登了《涉案数千万!中介骗了20多套房失联》一文,率先报道了20多位市民在卖房过程中,遭遇台州主城区的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虚构买主,在支付卖房者30%的首付,房产证过户后,买主拿着房产证把房子抵押给一些个人及民间担保公司,最后拿着抵押款跑路,使得这些卖房者既拿不到70%的尾款,又没了房子。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从椒江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涉案人员陈某、彭某2人以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系21世纪不动产景元店法人代表,其伙同21世纪不动产椒江景隆店股东彭某,用本人和他人身份购买海棠花苑、景隆公馆等30余套房产,并约定首付30%至40%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尾款在办理抵押贷款后结清。陈某、彭某在将房产抵押办理贷款后资金用于他处,至案发仍有14套房产尾款未支付,总金额为2750万元。
2016年6月至今,陈某与彭某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并承诺高额利息,目前已查实向张某、谢某等10余人吸收资金2000多万元。
那么,此案中那些虚构的买主是否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呢?据买房者们交代,他们是陈某、彭某的朋友,当时陈某、彭某以炒房为由,称自己名下房子太多,会影响到银行贷款,所以请他们帮忙,将房子挂在他们名下,并承诺以后房子卖出去了之后,获益部分各占50%。椒江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只能追究陈某和彭某的责任。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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