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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淘宝起诉:你要赔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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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接到传票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才知道卖假货这事还没完。”在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身穿囚服的杨某懊悔不已。
    杨某今年27岁,四川人,曾在台州经营一家网店。去年,因为销售假冒品牌内存条,他被判刑3年3个月。在监狱服刑近一年后,他被淘宝以售假违约为由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而杨某的上家、同在监狱的李某某,也是寝食难安,他被淘宝索赔127万元。
    近日,隔着监狱的铁窗,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淘宝网起诉卖家售假违约的案件。
    淘宝的代理律师认为,两名被告明知其在淘宝上销售的商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知悉淘宝不允许出售假货,仍然持续售假。这降低了公众对淘宝的良好评价,损害了淘宝的财产权益和商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27万元,并赔偿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庭审结束后,两名被告均表示希望调解。两人均对自己的售假行为表示悔悟,已吸取教训,愿意承担律师费,请求淘宝网谅解。
    2016年7月,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线索,台州警方在椒江抓获制售假冒内存条的杨某,进一步深挖,抓获包括其上家李某某等在内的嫌疑人16人,捣毁生产销售假内存条的窝点13个。
    椒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间,李某某通过淘宝店铺向杨某等人销售假冒金士顿、三星的内存条127万余元;杨某为牟利,从李某某等人处购进后,再通过网上销售,数额达100万余元。
    去年5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服刑近一年时,李、杨二人被淘宝告上法庭。售假者被判刑后,又被淘宝起诉,且在监狱里庭审,目前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这已不是阿里巴巴第一次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对售假者展开“追杀”。去年7月,售卖假猫粮的姚某被淘宝告上法庭,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姚某赔偿12万元;今年4月1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隔空”审理首起电商平台诉售假卖家高某某案,当庭判决赔偿淘宝5万元。
    “打击制售假,不仅耗费电商平台巨大人力财力,也占用大量执法资源,对其穷尽一切手段追责的目的是对更多售假商家起到警示作用,让没售假的卖家不要走上这条路。”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示。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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