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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台州高速隧道里突然滚落上百煤气瓶!后车众人魂吓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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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9 10: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高速上,一辆厢式小货车翻了车,
车上运载的150多个煤气瓶
纷纷滚落在隧道内。

如此场景,
让途径现场的其他司机无不吓出冷汗。



5月18日,肇事车主荣某非法运输危化品危险驾驶案在黄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台州首起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驾驶案。

事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4月13日,荣某开车载着157个液化石油气瓶,在诸永高速磐安收费站上了高速。

当晚8点半,车子开到台金高速长石隧道内时,货车右后轮开飞了出去,车辆顿时方向失控侧翻在地。在现场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货车侧翻后滑出几十米,车厢与路面摩擦迸出闪闪火花,煤气瓶也随之从车厢内滚落,过往车辆纷纷避让。

报警后,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启动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会同应急办、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赴现场组织施救处置。散落的钢瓶交由具备资质的燃气公司运输至安全地点存放。4月16日,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黄岩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高速交警介绍,荣某当天的行为,可以说越过了多条“红线”。

首先,当天的事发路段为危化品车禁行路段,根本不允许运送危化品车辆通行;而当天荣某运送的钢瓶超载率达到339.39%,而且不少钢瓶已超检验期,达到报废标准;另外,荣某驾驶的货车为非营运车辆,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经审理,被告人荣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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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16:5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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