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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一族注意
台州公积金政策又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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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于3月2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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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
2018年3月2日起,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单身职工家庭购房、创业以及低收入人群购房需要,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仍为3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仍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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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次数进行了明确
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12个月内或职工家庭已享受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都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对贷款次数认定进行了明确,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另外,在3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售楼盘并在建设部门备案的以及购买二手房已经过户办证的职工,仍按原政策执行。
来源:台州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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