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21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戴隐形眼镜吃烧烤 眼镜会熔化在眼睛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6-28 10: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记者实验证明:这是谣言!




    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吃烧烤成为很多市民的休闲方式。不过,对于不少喜欢佩戴隐形眼镜的市民来说,网上流传的一则“戴隐形眼镜吃烧烤会灼伤眼睛”的传闻让他们吓了一跳。
    火锅、烧烤等高温环境真的会将眼睛里的隐形眼镜熔化、造成失明吗?为了验证该说法的真伪,记者用硅水凝胶材质的隐形眼镜做了实验,并采访了市权威眼科专家、验光师。结果显示,该说法危言耸听。
    传言
    大学生吃烧烤 隐形眼镜熔化在眼睛里
    “北京一名大学生在吃烧烤时,因为隐形眼镜遇到高温熔化在眼睛里,造成永久性失明。”“山东一学生戴着隐形眼镜吃烧烤,回校后隐形眼镜摘不下来,到医院一查,角膜已经溃烂到基底层,险些失明。”“戴着隐形眼镜吃火锅你知道有多危险!火锅的蒸汽会将隐形眼镜熔化,重则导致失明!”……近来,有关戴隐形眼镜吃火锅、吃烧烤会导致隐形眼镜熔化在眼中,甚至造成失明的消息再次开始在朋友圈疯传。
    尽管消息真假难辨,但这则消息还是让很多习惯佩戴隐形眼镜的市民心存疑虑。“有一次与朋友吃烧烤我戴着隐形眼镜都不敢坐在火堆旁,怕眼睛会失明了……”张店市民刘小姐对记者表示。在采访中,不少市民也对记者表示,他们经常会戴着隐形眼镜吃火锅、吃烧烤,但未发生过网帖中说的情况。
    据《鲁中晨报》
    实验
    隐形眼镜被水蒸、火烤
    为了验证网帖的真实性,记者购买了隐形眼镜进行实验。
    实验对象:某进口品牌隐形眼镜一对,材质为硅水凝胶。
    实验一:水蒸(模拟戴隐形眼镜吃火锅情景)
    1.用蒸锅将水烧沸,直至持续产生蒸汽。用夹子夹住一只隐形眼镜,将隐形眼镜移至距离蒸锅水面约20cm处。5分钟后,记者看到,该隐形眼镜并没有明显的变化,仍旧是湿润的状态。
    2.将该隐形眼镜泡入护理液约5分钟,等隐形眼镜镜片恢复原状后,将隐形眼镜置于距离沸水5cm处,由于水蒸气持续上升,此时,手部皮肤感到烫。人们日常吃火锅时,面部并不会距离煮锅这么近。约20秒后,隐形眼镜由于受热开始向内卷,用手触摸感到有些发硬。在保持该状态3分钟内,隐形眼镜并未发生熔化现象,只有高温蒸汽近距离接触镜片时,隐形眼镜略有变形。
    3.将该隐形眼镜泡入护理液约5分钟,该镜片再次恢复正常。随后,将该隐形眼镜直接扔入沸腾的水中进行蒸煮。2分钟后捞出发现,该隐形眼镜并未熔化,但是镜片已经现褶皱,难以恢复。
    结论:蒸汽、沸水难以熔化隐形眼镜。
    实验二:火烤(模拟戴隐形眼镜吃烧烤情景)
    1.取一只隐形眼镜。打开打火机,将隐形眼镜置于距离火苗约50cm(模拟吃烧烤时距离烧烤炉的距离)处,1分钟后,隐形眼镜并没有明显变化。
    2.将隐形眼镜置于距离打火机火苗5cm处,1分钟后,隐形眼镜出现了水分流失的情况,镜片边缘内卷,但并未熔化。
    3.将隐形眼镜置于距离火苗1cm处,隐形眼镜开始向内卷。进一步将隐形眼镜靠近并接触火苗,镜片随即被点燃。
    结论:隐形眼镜镜片能够被点燃,但前提是接触火源。这个距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能达到的。
    专家说法
    未接诊过类似病例
    通过上述实验证明,网传的帖子中夸大了事实。因为在日常吃火锅、烧烤时,隐形眼镜与沸水、火源的距离远远达不到实验中让隐形眼镜产生变形的距离和温度。为了进一步证实实验结论,记者咨询了两名专家。
    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李凯军表示,在他从业期间,并未接诊过类似因吃火锅、烧烤而造成隐形眼镜熔化的病例。而对于网帖中的传言,他表示,这样的说法夸大其词。
    李凯军介绍,从人眼构造来说,眼睛是十分敏感的,在眼部感到不适时,会通过眨眼等方式瞬间躲避进行自我保护,防止对眼部造成侵害。在佩戴隐形眼镜后,眼部的部分感知能力会下降,但仍具有自我保护的能力。目前,隐形眼镜的材质多为大分子化合物,如果温度真的达到让眼中的隐形眼镜熔化,那么温度一定相当高,而这个温度早就会导致人的皮肤和角膜被烧伤烧焦了。
    一家眼镜店的高级验光师宋女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隐形眼镜有水凝胶或硅水凝胶两类,其本身就是耐高温的材质,熔点高达160℃,如果产生网帖中的灼伤,在隐形眼镜熔化之前人的皮肤早就受不了了。不过她提醒,隐形眼镜如果一直处于高温状态肯定对眼睛不好,短暂的吃烧烤、火锅等并不会产生明显问题,不过如果是长期从事烧烤的厨师,长期佩戴隐形眼镜会加剧眼部的干涩。

来源:台州商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