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流金的岁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发牢骚] 对于西道致歉的一些看法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4-12-26 11: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当我们被误解时,会花很多时间去辩白。每个人其实都很固执。”

刚上午偶然看到的一句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6 16:2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回复叶落无双,我只能用强词夺理、胡言乱语来形容你。
第一,我很想知道你小学的语文老师是哪位,我对你的理解能力高度怀疑。不道德和违法是二个层面的东西,请认真区分。
第二,我说过对事不对人,我对方都不相识。个人觉得在此事上西道做法不妥,存在违法嫌疑,相比柳家做法,最多在道德层面来说,而西道做法是违法行为。请区分。
第三,此事好比,一个人经朋友介绍去定一桌菜,口头说好价格,可到吃的时候觉得服务也不太好,东西也太贵了,就不想按价付钱。酒店老板一怒之下,指名道姓把事发到网上,说人家吃霸王餐。
第四,柳家不告西道,这个是柳家的权益。外人无从知哓,如果你非要知道,你可以上门讨教。个人猜测,如果起诉,大费人力物力,就算到最后胜诉了。也很难得到多少补偿。最多换来一张致歉信。还会弄得满城风雨。
第五,此事不存在讨薪一说,柳家并无雇用西道,双方只是合同纠纷。就算讨要欠款也要通过合法路径,在网上公开他人隐私就是违法。
总结一下,写合同也是为了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不懂法很可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4-12-27 00:2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流金的岁月 发表于 2014-12-26 16:29
回复叶落无双,我只能用强词夺理、胡言乱语来形容你。
第一,我很想知道你小学的语文老师是哪位,我对你的 ...


不在多说   我更只能用强词夺理、胡言乱语来形容你
我也不屑跟你多扯   特别是对于你如此不要脸的人
最后问一句  按你这么说   西道应该怎么催款  
如果对方继续恶意拖欠一直下去呢
难道起诉  然后还是不付  然后一直拖下去你才开心?
如果觉得西道违法还是那句话
你这个SB要觉得不舒服不开心 想替天行道包庇恶意拖欠款项的东西
你去找柳家人帮其起诉  不然别光扯些嘴皮   反倒要钱的违法
违哪门子发  就点名公务员名字和工作单位违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4-12-27 08: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双方文采都不错。感谢有网络。大家看热闹。评好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4-12-27 10:5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其实事情已经过去了
吃亏的是两个本该得到很多祝福的年轻人
此事件客观来说
1、那个叫西道的可能年纪比较轻,本国的学校只教学习不教实际的操作,目测该人实际运营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可能才华是有一点,但个人才华跟实际进行公司化的操作其实中间有很大差距。在双方的沟通和一系列操作存在的不接电话==来看,都显示出了在运营与管理上面的不足(当然,中国的高校很少有老师会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导)
2、关于上网要钱的事件,估计是多次不能要到钱,无奈之下之举。但是关于,楼主所说合同一事,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之下,只要想不付钱,即便签了合同也会找出各种合同中的漏洞来赖账。所以,合同是针对双方都认可诚信道德的基础之下才能合法生效的。
3、目测此次事件中,一方是道德底线有距离,另一方是年少不更事做事不牢靠。
。。。。最无辜的,个人觉得是这对小夫妻。。。。
事情都过去了,还是要祝福这对小夫妻新婚快乐,忘了这件事,走出阴影,开始阳光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4-12-27 2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温州市
即使你是诚实的和率直的,人们可能还是会欺骗你 不管怎样,你还是要诚实和率直。叶落无双的观点我维护,也许是我先入为主的原因吧,在这个论坛里一直很钦佩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22:4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回复叶落无双
第一,        如果有合同,完全可以起诉他,胜诉后可以通过法院来执行。对方有工作,完全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当然一般都会庭外和解的。
第二,        反倒要钱的违法,这个当然了。黑社会暴力讨债,上家上门泼油漆,封锁眼。你说合法吗。
第三,        说我强词夺理、胡言乱语。请指出我哪些话是无理的,哪些是乱语的。
第四,        第四是否侵犯隐私,你完全可以上网查啊。有个网站叫百度,你可以在上面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22:4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流金的岁月 发表于 2014-12-23 19:35
回复叶落无双
第一条,        朋友介绍就不写合同吗,影楼很多也是朋友介绍,试问有不写合同吗,说你不专业还要 ...

人身攻击没意思,有理说理,如果没理就不要胡说八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4-5-11 17: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
叶落无双 发表于 2014-12-22 22:31
楼主SB  
第一   人家是朋友介绍的,朋友介绍的朋友也在场有见证不写合同怎么了?
第二   按西道列出的单 ...

顶,说的好,楼主是SB,还天天吃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