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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6-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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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台州市
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讨一个公道。不知道哪里律师好,善于打行政诉讼官司的。而且是跟黄岩行政执法分局打,是跟尊敬的城管打。一般律师看到跟国家部门打官司就焉了,不敢打的。如果能协调好就协调,协调不好只能打官司
起因:本人于2015年6月02号在引泉路(就是嘉丽阳光苑广场,自力电影院旁边)违章停车,于当晚19点57分收到由“黄岩行政执法分局”出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但是此“告知单”第一:并未注明本人在“引泉路”几号违法,执法不清不楚。第二:执法字迹多处错误,将“引泉路”写成“37泉路”(其中“引泉路”的“引”写成“37”。“路”不知写成什么字,马马虎虎能看得出)。落款时间2015年6月02号写成“200年6月02号”。第三:违法告知单避重就轻,只说明无异议的如何处理,并未说明有异议的如何处理。第四:对于此错误执法(黄岩没有“37泉路”,告知单上却写着“37泉路”,落款时间错误等)我作为一个当事人需要一个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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