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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不会再买这种狗血店铺的东西,就是忽悠人的,以前路过这种店铺以为这样的店铺卖的东西是精品,买的人都是是有钱人自从买过两次以后彻底知道就是地摊货上架,真真切切的忽悠大家的,真的不如超市卖的品牌,在这种店铺没有看到几样大品牌,就是低档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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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逛了一下,店员鼓动我充卡。但我没消费一分钱,从此以后也再没去过。看来我是很明智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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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杂牌,不如超市的有品牌的大厂生产的质量有保障,也是给大家提个醒,毕竟是吃进肚子的东西,食品安全要重视,病从口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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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老 发表于 2020-9-9 00:39 说得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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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的好像都是杂牌,但生意是真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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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个老婆大人,卖的东西杂七杂八的就是市场货,东西也不便宜有的比超市还贵,吸人眼球的就是装修风格和货架上的品种多点,买过两次再也不去了,这么多东西卖不完肯定有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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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智能 发表于 2020-9-11 08:11 我第一次就也是蛊惑我买会员卡,说什么每月8号有折扣,妈的谁每天掐着手指算日子去买东西,本来会员卡就能随时用的,这就是变相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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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怎么说好呢,保质期内的东西出现这情况我觉的不能怪老婆大人,毕竟他不能拆开看,也没有透视眼,如果过期物品就改找他的问题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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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气人 发表于 2020-9-7 20:41 还以为他老婆大人竟然买这样的食品给他吃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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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熏妆 发表于 2020-9-8 13:18 生产方,不是销售方。包装制食物外观无法有效检测出食物问题和销售方问题不是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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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桥的老婆大人买到过一次,也是翅膀发霉了牌子不记得,生产日期都是新鲜的,店长赔了我十倍的价格,就买了一个两三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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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自掏腰包一千 也要给你宣传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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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和购买的食品找商家协商解决。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这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食品,价款的十倍还低于一千元的可以向商家要求索取一千元的赔偿。 拨打12331向食药监局投诉 如果与商家协商而拒不赔偿的,可以拨打12331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食药监部门会在有效工作日内为你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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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恶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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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1000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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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观察室,请速与食安委联系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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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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