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检察观】售卖有毒有害保健品?刑!从业禁止!

查看数: 2121 | 评论数: 0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0-3-14 09:49

正文摘要:

法条链接: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的非食品原料”:……(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保健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 ...

回复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