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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消费市场很旺,人员流动频繁,不法分子乘机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节日市场秩序。节日期间多发的犯罪主要有:
一是合同诈骗。春节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紧销商品、名优产品抢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货款后逃匿。
二是使用假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三是生产、销售假冒的名烟名酒。节日期间烟酒类产品需求巨大,不法分子借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
四是汽车租赁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汽车租赁行业,以各种手段诈骗车辆变卖牟利。
五是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火车票。春节期间火车票供应紧张,不法分子趁机大肆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票牟利。犯罪分子将去程真票和回程假票混合后以较合理价格兜售,利用真票把被害人送上火车后再索要“套票”款,这种骗术隐蔽性和迷惑性极强,被害人很难识破骗局。(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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