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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反应] 关于部分路段交(协)警和协管人员管理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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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人经常骑车在黄岩城区瞎晃悠,偶见几个红绿灯口交管人员对非机动车的管理方式提出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每个红绿灯口都有斑马线和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它是用来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行进的一些法律性的标志,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上述范围内按照正确的红绿灯指示行进应该说是没问题的。但是在黄岩九峰路一环城东路,横街路一劳动路,环城南路一劳动路等一些路口,交管人员不允许非机动车在大路口的左手边(描述不来,按他们说的逆行)行进。我粗略地看了一下,每个地面上都画有不同方向的自行车标志,并且每个斑马线的辅助灯上都有自行车绿色的行进的标志,应该是允许非机动车行驶的信号,个人认为是交警执法错误的,如果你们认为这样逆行是违法行为的,就应该把地面上的逆行的自 行车和辅助非机动车的绿灯取消掉的,不知大家怎么看?顺便说一下,环南与劳南路口的交管人员自身全是不按他们管理的行进方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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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省台州市
小城小事 发表于 2018-6-26 16:19
个人认为:路段上,交警的管理是对的。交通法第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也就是说,你要顺向通 ...

我说的就是你说的红绿灯口,只是我不太会表达,并不是城市道路的逆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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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省台州市
网协民情观察室 发表于 2018-6-26 16:44
能观察问题,提出问题,进行交流,很好,首先为楼主点赞。楼主说的情况如果配以现场拍的照片就更直观了,  ...

照片我传不上去,抱歉,您可以到我所说的每个红绿灯口去看,地面上都有自行车通行的标志以及对面上的绿色滚动标志,提示你可以行进的。并且有些个红绿灯还执行得有些不一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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