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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法援中心开展便民惠老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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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州黄岩百晓
时间:
2024-3-27 09:07
标题:
黄岩区法援中心开展便民惠老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区司法局聚焦便民惠老法律援助服务,全方位营造老年人友好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我们开设‘绿色’服务通道,对来访老年人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原则。我们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库及疑难案件专家团,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且职业道德良好的律师办理,确保办案质量。”区法援中心主任王洪妹表示。
据悉,该中心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进行情况分析、案情研讨,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同时,针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办”服务。区法援中心之前办理了一起关于请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援助案件。由于当事人在富山乡且身有残疾,行动不便,无法到城区现场申请。考虑到老年人线上申请也不会,区法援中心第一时间通过视频连线当地驻村干部联系到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通过驻村干部填报法律援助申请相关表格,先行容缺受理,同时指派当地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承办该案。从申请、受理、审核、指派,不到一个小时,让远在偏远山区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办理了法律援助,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暖心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政策框架内,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减免老年人维权费用,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受理经济条件,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及申请给付赡养费的涉老案件一律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并打破管辖壁垒,实现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根据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属地(级别)管辖与当事人自主选择相结合,以当事人选择为优先的工作原则,当事人可以自主向市域范围内任意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援助申请,市域范围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无差别受理。2023年,该局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主要涉及赡养、交通事故等纠纷。
“农村特别是西部山区老年人由于自身原因不知如何维权、不敢维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全力提升群众的知晓度。”王洪妹说。据悉,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春节、重阳节、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村居、社区,特别是西部山区,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法治文艺巡演等形式,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民生工程政策、法律援助案例,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途径,提高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更大方便老年人依法维权,实现“应援尽援”目标。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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