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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岩百晓    时间: 2022-7-4 10:16
标题: 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刚才你们已经当场清理了堵塞安全出口的杂物,对于首次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我们依法不予处罚。”近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柯毅胤对酒店负责人说道,并递上《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希望负责人积极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为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落实《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7月1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新前街道片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街道一酒店存在消防安全出口堵塞、楼梯间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该行为涉嫌建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发现酒店负责人能积极配合和接受教育,认定为轻微消防违法行为,符合《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对负责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当场整改到位。同时,向负责人宣讲了“轻微不罚”新举措,未予以行政处罚。

“轻微违法可以免罚,这个方式非常‘人性化’,既减轻对我们的行政处罚压力,同时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今后我们一定会更加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酒店负责人说。

柯毅胤表示,“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也不是简单的不罚和放任不管,而是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的方式督促违法行为人依法完成整改,让消防执法更“人性化”、更有“温度”。

来源:今日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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