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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停车收费因“婚”而异? [打印本页]

作者: 乘风    时间: 2022-3-15 16:57
标题: 停车收费因“婚”而异?
近日,黄岩的赵先生遭遇一困惑:不久前他帮朋友驾驶婚车,因为中途拍摄需要,当时有四辆婚车一起停进了某个公园的停车场,停车时间大约一个小时,离开停车场地时,收费员向其四辆婚车共收取了88元停车费。因为当天忙于婚礼流程,赵先生也不曾细想。事后,赵先生发现该停车场是有公示收费标准的。为什么婚车就不是按照上面的收费标准收费呢?赵先生觉得该停车场存在乱收费,于是向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赵先生的举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保委开展核查。执法人员来到被举报的停车场,只见停车场进口处竖着一蓝底白字告示牌,上面写着“收费标准:车辆停放半小时(含)内免费,4小时(含)以下5元,4小时至8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场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该停车场的营业资质。针对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停车场负责人承认,按照收费标准,当天赵先生一行四辆车应该收取20元停车费。因考虑到他们都是婚车,觉得喜庆,心里作祟想收一个“吉祥”的数字,故向他收取了88元停车费。
该停车场竖有告示牌明码标价,而经营者却未按照标价收取停车费,在标价之外多收取价款。执法人员责令停车场退回赵先生多收价款。停车场在标价之外多收价款的行为涉嫌违法,该案件已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    法律解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消费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明码标价,收费是否与标价一致,消费后要留存好票据,如发现有虚假或欺骗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45反映。同时,区消保委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认真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抵制价格欺诈,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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