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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盘点 | 黄岩区严查违法涉水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乘风    时间: 2022-1-11 16:48
标题: 盘点 | 黄岩区严查违法涉水案件
“污水零直排区”专项执法行动


2021年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其他类“污水零直排”专项整治。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共处理各类涉水案件54起,罚款52.84万元。

梳理:哪些违法排水行为要不得?

1-乱倒污水




案情介绍

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2021年 11月1日中午,当事人岳某某将一桶污水倒在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横街路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交站附近的城市道路。2021年11月3日执法人员经过当事人现场指认,确定了违法主体。本机关依法对其予以立案查处。

法律小贴士 01


《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十元罚款;违反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


2-在城市道路上排放污水



案情介绍

   
2021年9月8日晚上,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横街路的城市道路上有大量乳白色的污水。经调查,是当事人台州市黄岩某某理发店将装修产生的混合着腻子粉的白色污水排放到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横街路的城市道路上,当事人台州市黄岩某某理发店的行为属于在道路上排放污水。本机关依法对其予以立案查处。


法律小贴士 02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四)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及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河道范围内排放泥浆水




案情介绍

   
2021年9月17日,执法人员在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汇江村巡查时发现某某建设集团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地内的泥浆水排入南官河。经查,由于连续暴雨导致该工地的积水来不及排放,当事人某某建设集团公司就将工地泥浆水混合工地积水排入附近南官河河道。当事人某某建设集团公司的行为属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害行洪的活动。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某某建设集团公司立即清理河道内的泥浆水,并对当事人某某建设集团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罚款数万元。

法律小贴士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4-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7日,本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西江河河水浑浊。本机关经核查发现,当事人浙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地内积水较多无法及时排放,该公司就擅自用水泵将工地积水抽排至西江河内,导致河水出现浑浊,共向河道内排放工地积水约180立方。当事人浙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浙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浙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罚款数万元。

法律小贴士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案情简介

本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台州黄岩区西城街道金带路道路上有大量积水,疑是市政管网堵塞造成。执法人员经现场管网核查,发现当事人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金带路附近某建筑工地,该公司擅自挖掘道路通过波纹管将工地内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造成金带路路段市政管网堵塞,市政管网无法正常排水,进而导致市政管网内的污水外溢淹没道路。当事人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清除堵塞物。当事人某某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清理淤积物。本机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罚款数十万元。

法律小贴士 0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二)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居治水梦,和谐橘乡情

来源:机动中队 东城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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