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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口把自己咬成犯罪嫌疑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黯淡    时间: 2010-3-9 23:15
标题: 一口把自己咬成犯罪嫌疑人
 “只是咬了别人一口,居然就成了抢劫犯罪嫌疑人!”近日,当黄岩公安分局民警对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执行逮捕时,莫某依然是十分后悔。

  莫某是广西贺州人,一年前来黄岩打工,由于听从老乡的教唆,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在打工时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填补赌博这个“无底洞”,于是,他离开了打工的工厂,就跟着几个老乡在外游荡,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今年1月27日,莫某乘着春节前街上人多,想在人群中“捞一笔”。他在街上闲逛到劳动南路红绿灯时,看到一个抱小孩的男子刚买完衣服将一把钱塞进口袋,他立即靠上去,壮着胆子将那人的钱掏了出来,没想到他刚掏出钱,就被受害人发现了,那人一把抓住了莫某的手,莫某十分害怕,连忙扔掉钱,挣脱了那人的手就跑,那人马上叫起来:“抓贼!”附近群众听到后纷纷追赶,其中一个小青年追上莫某,一把抓住他,为了能够逃脱,莫某在慌忙之下,居然狠狠地在小青年的手上咬了一口,当场把他的手咬出了深深地伤痕,还流出了血,当然,莫某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扭送到公安机关。那个小青年的手经过法医鉴定,已经构成了轻微伤,最终莫某以涉嫌抢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其实莫某当天偷的钱并不多,本来也就是拘留几天,但是他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涉嫌抢劫罪,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当莫某了解到这一点后,真是后悔某及!
作者: 牛头马面    时间: 2010-3-9 23:35
有趣~
作者: 数泥沙    时间: 2010-3-10 09:13
顶顶
作者: 番茄酱过饭    时间: 2010-3-10 09:49
哈哈 你灌水 我冒泡

作者: 蓝颜知己    时间: 2010-3-10 09:53
晕撒~~
作者: zjtzhymin    时间: 2010-3-10 15:51
我给你 顶顶~~
作者: zjtzhymin    时间: 2010-3-10 15:51
我给你 顶顶~~
作者: 黯淡    时间: 2010-3-23 16:56
哈哈 你灌水 我冒泡

番茄酱过饭 发表于 2010-3-10 09:49

哦哈哈 要不要在水里加点DD威你再来冒泡啊!!{:1_143:}
作者: 小蝴蝶同学    时间: 2010-3-23 16:59
我也给你顶顶,我今天就碰到类似的欺诈勾当了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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