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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察观】售卖有毒有害保健品?刑!从业禁止! [打印本页]

作者: 乘风    时间: 2020-3-14 09:49
标题: 【检察观】售卖有毒有害保健品?刑!从业禁止!


又是一年315
这次检察官给你讲讲保健食品


顾名思义,保健食品并不属于药品,也不能代替药品作为治疗所用。最近,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保健品不治病?还会害人?


查获!有毒有害性保健品

2019年8月27日晚,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嫌疑人叶某某经营的保健品店内查获16种性保健食品,并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6种性保健食品中均含西地那非成分。






藏药卫生间?明知故犯!

经查,早在2018年7月19日,叶某某就因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15种性保健品,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满释放后,她铤而走险又在自己开设的店内偷偷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美国黑金”等16种性保健食品,“我知道这种保健品不能卖,但是欠债太多,它们利润高,我就买来一些藏在卫生间,有顾客要买我再拿出来。”



信息不对等?黄岩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纪要》。


保健品问题频出?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政法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叶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至黄岩区检察院后,相关案情引起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高度重视,他们第一时间了解案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职。

吊销营业执照
叶某某店铺原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保健品零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经营保健食品,属于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且当事人明知产品有毒有害,仍暗中销售,情节严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从业禁止
同时,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察建议限制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将其纳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


刑事处罚
近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叶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的非食品原料”:……(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保健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其中西地那非就在名单之列。

来源:黄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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