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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说法 / 消火栓里的水可以随便用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乘风    时间: 2019-7-13 09:57
标题: 以案说法 / 消火栓里的水可以随便用吗?


消火栓里的水可以随便用吗?

案件回顾

    近日,黄岩局执法人员巡查至黄岩区江口街道绿园路时,发现一辆运输车辆停靠在路边,一名男子正将皮管接到路边的消火栓上,并利用消火栓里的水,对车辆进行清洗。路面上已经积起一大滩因清洗车辆产生的污水,而车身一侧已经被清洗干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男子停止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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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
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调查发现,该车辆为当事人林某某所有,即该洗车男子。当事人在使用专用供水前未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且不能现场出示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文件,属于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林某某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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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安装和维修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盗用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补交公共供水水费,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供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阻挠或者干扰供水设施抢修工作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水费的,责令其补缴所欠水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有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和第二款行为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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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随着文明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我们市民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也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主动规范自身行为。不要因小失大,洗车一时爽,罚款两行泪!


来源:江口中队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hhhzzz    时间: 2019-7-13 21:00
请问洒水车可以接消防用水吗
作者: 浅蓝色De    时间: 2019-7-13 22:57
他可真够倒霉的
作者: 小女孩一    时间: 2019-7-14 10:23
hhhzzz 发表于 2019-7-13 21:00
请问洒水车可以接消防用水吗

同问,我看到过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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