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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岩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扫黑除恶举报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岩百晓    时间: 2019-4-6 18:49
标题: 黄岩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扫黑除恶举报公告
关于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相关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1.实施有组织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垄断建筑垃圾处置,以及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煽动村民闹事,强行承揽、转包、介绍或参与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等信息。
  2.在建筑市场方面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施工渣土运输处置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3.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威胁恐吓城管执法人员,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的行为。
  4.强行长期占道经营,屡禁不止、暴力抗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圈占公共空间为不法经营提供场所,收取保护费。
  5.随意张贴非法小广告,传播涉及枪支、迷魂药、催债、高利贷、色情服务等信息。

  (二)城市管理方面
  1.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采取非法手段严重滋扰业主或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改选;非法控制物业小区沙石、铝合金等建材供应,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强买强卖、垄断经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霸占小区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严重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等。
  2.在城镇燃气方面,实施暴力手段或者言语威胁、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非法垄断燃气供应市场,强迫他人供货或提供服务;以强制、威胁等手段要求他人购买燃气用品或接受服务,在燃气销售中以次充好或贩卖国家明令禁止的燃气用品;末经燃气管理部门审批的“黑气贩”、“黑窝点”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充当“保护伞”方面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公职人员对行业内黑恶势力包庇、纵容,为强揽工程、垄断经营、占道经营、违法建设、非法销售瓶装燃气等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四)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576-81112018(法定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二)信件举报
  可以将投诉资料邮寄至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台州市黄岩区环城东路115号510办公室,邮编:318020。

  (三)电子邮箱举报
  hyxzzfj@163.com

  (四)现场举报
  直接到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举报,地址在环城东路115号运管大楼。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5日

作者: 小伽0625    时间: 2019-4-7 09:06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在这里
作者: 小紫妍    时间: 2019-4-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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