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4日下午16时许,一对男女来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时发现该男女神情紧张,称车主是他们的老板,却不知道车主的基本信息,说话含糊不清,有“买分卖分”的嫌疑,于是将这对男女控制住移交给派出所。
经查,这对男女薜某、赵某系夫妻关系,觉得自己驾驶证分数快要到期了,通过中间人金某联系之后,出售驾驶证分数,报酬100元一分,民警在检查金某随身物品时,发现其手机微信中有不少诸如 “违章代扣分”、“高价收分”之类的微信好友。
“黄牛”金某、卖分人薜某、赵某被椒江警方行政拘留6天,买分人王某被椒江警方行政拘留8天。
去年10月9日上午,陶某平在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二中队门口,以110元一分的价格向车牌为浙J0T**3的车主薛某强卖分,并与李某勇约定,由其会同浙J0T**3车主薛某强一起顶替浙J0T**3车辆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事成后,获利100元一分的好处费,结果在处理过程中被直属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并当场查获。
陶某平、薛某强、李某勇三人分别被路桥警方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去年9月26日下午,临海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接到举报,称有人买卖分数获取不当得利,古城交警立即行动,并于当天下午17时左右,当场查获两名非法买卖分数的违法嫌疑人,对方对自己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民警对他们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两个快递里面有将近10多本行驶证以及处罚决定书,随后将这两人移送至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处理。
经调查,“黄牛”冯某与李某长期利用微信进行买分卖分牟利,二人均被警方行政拘留6日处罚。
据统计,2018年,台州警方依法对30名非法买卖分数的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提供虚假信息、顶替交通违法行为人打单的“代扣分”违法行为,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妨害执法秩序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记分管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买卖分数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这一本意,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对于“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台州公安交警始终将坚持高压严打态势,希望不法人员不要触碰“高压线”。
如果市民发现有非法买分卖分现象的,可向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供线索。举报邮箱:tzjjfxd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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