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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情观察之论公民的监督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网协民情观察室    时间: 2018-12-19 16:40
标题: 民情观察之论公民的监督权利
本帖最后由 网协民情观察室 于 2018-12-19 16:47 编辑

网友“mysky0008”上午发帖专门指向民情观察站来看看
首先指正一下
是叫民情观察室不叫民情观察站
是一个由以本地网友为主要组成的群众组织


然后这位网友帖子中说道:
赤裸裸的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公平,公正呢?



同时,这位网友希望要个解释


民情观察室在下午时才看到这个帖子
在这里先插个小广告
如果网友有事情想反馈给民情观察室的
请到“民情在线”板块发帖
这样民情观察室相对比较容易及时看到

然后说说这位网友想要一个解释
于是
民情观察室展开了运作
得到了交警部门的回复
又得到了一张照片的佐证
于是回复了这位网友
下午看到这位网友的帖子,为了证明楼主所拍的疑似电瓶车存在的违法行为,民情观察室进行了一些查证,然后民情观察室告诉楼主以及广大网友,你拍的这是一辆警用摩托车,摩托车带人和驶入机动车道,不知楼主有何指正意见?



也同时请所有的网友们一起监督
也请这位网友根据民情观察室查证的信息再进行指正



同时
民情观察室提到监督是公民的权利
但请理性监督,不要意气用事


为何要这样说呢?
因为这位网友的用词中含有一种意气用事的语气
比如“
赤裸裸的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民情观察室不得不说这位网友在监督时
没有看清具体情况
所以民情观察室特地写了一个帖子再次回应




民情观察室语:



我们的社会公民的监督必须要有
监督权也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
在行使监督权时
一定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看清问题
以善意的方式进行监督


切不可以错误的信息
或虚假的信息进行监督
尤其是若依据谣言进行监督
不文明用语甚至恶言相加的
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公民在监督公权力时
不妨语气用的平缓些
一定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合理的监督政 府部门是会接受的


社会需要有监督欢迎网友们合理地监督起来




作者: 小城小事    时间: 2018-12-19 16:47
路过看看
作者: 黄岩老扁    时间: 2018-12-19 17:07
为民情观察室及时的回应网友的质疑点赞
作者: 细雨润物    时间: 2018-12-21 08:27
都理性了,论坛也没话题了
作者: 心如薄荷天然凉    时间: 2019-1-9 09:57
相互多份理解
作者: 柠檬鱼    时间: 2019-1-11 15:16
路过看看的,嘿嘿
作者: 深蓝智能    时间: 2019-1-2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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