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了全区药店和医疗机构
红黑榜评定活动
撤销“黑榜”需提出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销。
1、从上一年度开始,未被行政处罚。
2、按照《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本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且相关缺陷已及时整改到位。
3、药师专业敬业(结合同行评价、从业年限、专业测评等因素综合考虑),着装规范,并保持文明礼貌。
4、店堂、仓库环境整洁明亮,店堂有阴凉区或配备足够数量的阴凉柜,店堂、仓库温湿度实时调控。
5、相关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熟练使用。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D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直接列为D级管理的行为或全年累计记分达35分以上的。
4、药师不在岗。
5、店堂或仓库环境脏乱,店堂、仓库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6、计算机系统未使用(抽查店堂、仓库5个批次药品,超过2个未录入系统的视为未使用)。
7、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8、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9、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1、从上一年度开始,未被行政处罚。
2、按照《台州市医疗机构药械监督检查记分细则》,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守信,本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且相关缺陷已及时整改到位。
3、药械储存、陈列场所环境整洁明亮,有阴凉区或配备足够数量的阴凉柜,温湿度实时调控。
4、药械进销存使用计算机系统。
1、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轻微失信或严重失信等级且未整改到位。
2、被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不包括适用免责条款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3、出现单项扣分值达30分以上的违法行为或全年扣分累计达75分以上的。
4、药械储存、陈列场所环境脏乱,未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或调控设备损坏后未维修、更换。
5、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6、受到消费者药械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完全在生产厂家的除外)。
7、违反药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进行“曝光”督促整改的其他情形。
药店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红黑榜对药店、医疗机构的药械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动态评估,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定期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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