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标题: 【投稿】XX,我恨你 [打印本页]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7 19:13
标题: 【投稿】XX,我恨你
本帖最后由 风过 于 2009-10-28 17:16 编辑

一、(花开前事)花堪折时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小舞说,前世她是月中仙子身边的兔兔,在那漫长的岁月里,看尽人间爱恨别离,看尽世间男子溥情寡义,却为那回蛑一笑,而迷失,落了凡尘,来寻找那个他。


小舞说,人仙隔途,当她来到这世间才发觉,沧海桑田,人事已非,那人已入轮回,幸得嫦娥仙子怜惜,给了三生石,此生亦有相逢之缘。


小舞说,那一次的邂逅,是灰黑中的一丝亮光,让几乎失望的人儿,看到了生活的色彩,不想再错过,怕那一转身就是一世的悲情,因你以承受不起。


小舞说,不想再犹豫,那些藏在心中恒久的话语,………………


小舞说,………………


…………

二、(忆)怅然无绪


与小舞(月舞兔兔以下皆称小舞)间的故事很短很短,就像那花开之期,但在世尘间挣扎沉沦共鸣却很长很长……

      
  身边的故事,心中的总有许多的触动,又不忍不去思念……

      
但在这时候,我只得鼓起勇气无畏地直面那“惨淡的人生”。


人生不会是算术题,事事都有逻辑推理,因果关系。有些事情的发生,根本没有理由,没有对错。但这也正是生活中让人期待的魅力。

      
   今夜或许对于大部分人都是非常一般的夜晚,在这个小舞公开表白的第二个晚上,默默的对着显示屏,开始去寻找那曾经的感觉与感触。


三、(风中寄语)迟到的爱


小舞,我知道下面这番话,对你来讲会感到唐突,但是我一直到今天才真正鼓起足够的勇气(鄙视下自己),面对自己对你的感受,告诉你我好喜欢你,真的不想没有你,甚至无法想象失去你,将如何生活。

  或许很好笑!我都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情景, 唯一记得的只有你那笑脸的清澈,那娇柔的身躯,让人忍不住的去呵护怜爱,莫明产生了深深吸引我的魅力。

  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藏匿于生活细节之中,不时冒出的小欣喜,会格外美好,当发掘到那份喜悦时。那一份美,我觉得是无所比拟的。
小舞,你知道吗?前几天见到你时,发现你瘦了憔悴得让我好心疼,想要给你一幸福,无法承诺让你永远幸福,因为承认就要做到,但会承诺去努力,去改变!


推开窗,让风吹拂在脸上,望着那皎洁的月色,此刻的你,是否也正站在月光下,听那风吹过的声音,带去我的真情。


我们彼此团聚在月光下,呤听到爱的风语!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7 20:14
[wma]http://music.laoge520.com/down/song8/UUauth/ljl-mp3/15/4.wma[/wma]
作者: 懒虫喜喜    时间: 2009-10-27 20:21
我们彼此团聚在月光下,呤听到爱的风语!
作者: 、河西    时间: 2009-10-27 20:31
原来是表白的.
作者: 月舞兔兔    时间: 2009-10-27 21:32
是的,我站在月光下,翘首。
作者: 月舞兔兔    时间: 2009-10-27 21:33
我听见有风声来自四周,却触摸不到爱的痕迹。
作者: 昱梦    时间: 2009-10-27 21:33
怎么没反映啊
作者: 懒虫喜喜    时间: 2009-10-27 21:36
我听见有风声来自四周,却触摸不到爱的痕迹。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7 21:45
天了,这也能参赛?
好吧,你们就闹吧!
作者: 月舞兔兔    时间: 2009-10-27 21:58
罗比,要不要我的表白帖也去参赛呢?那帖子见证我对你的一往情深,见证我们的岁月点滴,见证我们的心路历程。我们终究会团聚!我们的爱,比死更强大!!
作者: 懒虫喜喜    时间: 2009-10-27 22:00
罗比,要不要我的表白帖也去参赛呢?那帖子见证我对你的一往情深,见证我们的岁月点滴,见证我们的心路历程。我们终究会团聚!我们的爱,比死更强大
作者: 牛头马面    时间: 2009-10-27 22:00
罗比这几天够火!那个什么 恋比门是吧{:1_12:}啊哈哈{:1_168:}
作者: 懒虫喜喜    时间: 2009-10-27 22:00
罗比,
要不要我的表白帖也去参赛呢?
那帖子见证我对你的一往情深,
见证我们的岁月点滴,
见证我们的心路历程。
我们终究会团聚!
我们的爱,
比死更强大
作者: 小雪1111    时间: 2009-10-27 22:02
罗比,我也爱你。。。。怎么不给次机会给我啊???
作者: 吴侬软语    时间: 2009-10-27 22:08
‘恋比门’火头逐渐旺起了……静观其变!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7 22:17
请锁帖,或者删除
经过几番论证,此人不怀好意,当然没什么恶意!
我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而发这些贴!
这已经给我造成困扰,所以事态没严重之前,请锁帖,或者删除

  罗比,我爱你
http://www.0576qq.com/thread-64434-1-1.html

【投稿】罗比,我恨你
http://www.0576qq.com/thread-64499-1-1.html
希望不给予参赛!

希望不要有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7 22:21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解释下

此人UID:216明显老战友,
说什么想我爱我没事,但是约,不出来,只在帖子兴风作浪!
我不是管理员,看不了登入同一个IP的是谁,
如果管理员看下,应该很明了!
此人说见过我,但是看头像,我估计论坛没一个人见过她!
鉴定为人妖事件!
请管理员速行动!

如果话说到这个份上,还不有所作为!
我极其有理由怀疑版主以及管理员!
请思量!
作者: 彼岸    时间: 2009-10-27 22:21
听着同桌的你,偶又想起了你
罗比童鞋`偶耐你`偶耐你``耐死你了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7 22:29
注册 IP: 125.126.***.** - - 浙江省台州市 - 电信
上次访问 IP: 125.126.***.*** - - 浙江省台州市 - 电信
作者: 天生我丑必有才    时间: 2009-10-27 22:41
恋罗门  没落
恋比门   又起
不红才怪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8 00:48
不予投稿,谢谢!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8 06:32
本帖最后由 风过 于 2009-10-28 17:17 编辑

小舞,你知道吗?
当看到他对你的质责时,真的让人很难受,XX,我恨你,恨你的偷心,却不能给完整的幸福。恨你的无情,恨你的………………
慢慢的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你眺望篮球场的背影,瘦削的肩,飘逸的长发。我的心碎了。
         昨夜,又一个无眠。
————————记于小舞表白后的第二天清晨!
作者: 月柔    时间: 2009-10-28 08:18
在那漫长的岁月里,看尽人间爱恨别离,看尽世间男子溥情寡义,却为那回蛑一笑,而迷失,落了凡尘,来寻找那个他。
沧海桑田,人事已非
怕那一转身就是一世的悲情,因你以承受不起

淡淡的悲伤,至诚的情感,无法不令我想到一个女子
‘我欲与君相知②, 长命③无绝衰。
  山无陵④,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⑤, 夏雨雪⑥ ,
  天地合⑦ , 乃敢⑧与君绝!’的心境,难能可贵!
作者: 梦之霓裳    时间: 2009-10-28 08:25
大家的热情参与是件好事情。
可是请发表与征文主题相关的文,谢谢!

作者: 彼岸    时间: 2009-10-28 08:28
[wma]http://guangzhou4.samlong.cn/2009-9/20099912814325.mp3[/wma]
作者: 月舞兔兔    时间: 2009-10-28 09:12
LZ,因为某某的幼稚怀疑而要辜负你的帖子了,代他道歉。。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8 13:20
我们彼此团聚在月光下,呤听到爱的风语!
懒虫喜喜 发表于 2009-10-27 20:21



空间的距离,隔不断爱的心跳同步。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8 13:22
我听见有风声来自四周,却触摸不到爱的痕迹。
月舞兔兔 发表于 2009-10-27 21:33



亲,当一扇窗关闭时,应勇敢的打开另一扇。心封闭后………………
给自己一个机会……
作者: 月舞兔兔    时间: 2009-10-28 13:24
一个人的江湖。
作者: 风过    时间: 2009-10-28 13:25
大家的热情参与是件好事情。
可是请发表与征文主题相关的文,谢谢!
梦之霓裳 发表于 2009-10-28 08:25



共聚网络,没有说一定要现实啊!宽容,宽容!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8 15:07
恳请管理层,封锁一切关于ID为月舞兔兔的贴,以及那个登入IP,
已经指名道姓,已经不是一个玩笑的问题了!
此女,鄙人从未认识,我也相信论坛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个ID的头像吧,
如果有,请公开站出来!
鄙人虽然年轻气盛,年少有过疯狂,可行的正,做的直,男人错就是错,有就是有,没理由搪塞,
可这事,断不认识,断为恶搞!

我也发出邀请,见面或者加QQ,
可她从来没有加或者提出见面什么,
此为疑点一。

此人UID为216,应该为很早注册的老战友。
而这么一位老战友,竟然论坛无人认识!
此为疑点二。

在下估计为一认识的论坛老战友要做就做的漂亮的一次恶搞,
恶搞到了这个份上,应该停止了!

当然如果万一这事是真的,
那么我也不道歉,不内疚。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公开表白也没有错,
大家都明眼人看在心里,
我对你怎么了?辜负了你?还是蒙骗了你?
还是怎么了你?
就凭你一家胡语,就搞得鸡犬不宁?

事以至此,
管理层应该有所作为!
恳请!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8 15:07
我不是人是什么?是鬼么?被你那样子漫骂,做鬼也算了。。放心,我已经编辑掉所有帖子了。。请你不要再伤我了。。。
月舞兔兔 发表于 2009-10-28 15:01
恶搞的最后不要以一个受伤害的女人的姿态退出这份争论,
到现在到最后,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真的存在,请加我QQ,
为何一直没有?
恶搞到最后,还要为自己立牌坊?
弄错我的名声?!
作者: 小雪1111    时间: 2009-10-28 15:13
简直变态。。。
作者: 红场走秀    时间: 2009-10-28 15:29
问题度奥。。。
作者: 罗比    时间: 2009-10-28 15:32
别让我知道是谁!
你玩笑开大了!
请您务必小心,
我也不是吃素的!
过去就过去了,
如果再提,我不把你揪出来,从此不进论坛,
警告!




欢迎光临 黄岩论坛 (http://bbs.0576q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