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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婚介所交往多名女子骗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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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乘风
时间:
2017-10-10 10:14
标题:
通过婚介所交往多名女子骗钱被判刑
网友“不爱吃鱼的猫猫”昨天@台州晚报:我一个朋友,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个男的,有房有车还有工厂。原以为碰到了“白马王子”,开始人生第二春,没想到,却遭遇了骗子。这个男子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通过婚介所交往多名女子并骗钱,现在已经被判刑了。
记者核实
网友“不爱吃鱼的猫猫”是临海人,朋友姓程,四十多岁,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几年前离异。
随着孩子的长大,在家人的劝说下,程女士萌生了再成家的想法。去年5月,她在一家婚介所登记了资料。没多久,婚介所的红娘给她介绍了一个男子。
男子叫林江华(化名),土生土长的临海人,虽然已经50岁了,长相还蛮显年轻的,身材也保养得不错。更让程女士心动的,还是这老林的条件,车子就不说了,房产有两套,在金华还办了工厂。
两人很快确定了关系,在生命的秋天,还能碰到“成功人士”,程女士做梦都笑醒了,感觉自己进入了幸福的快车道。
交往过程中,老林以做生意需要资金、提前缴纳养老保险等理由,先后从程女士手中拿走人民币15000元。
一开始,程女士也没在意,以为这是考验自己。之后发现,这个老林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怎么都联系不上,有点慌了。
着急的程女士,到老林的村子里去打听,才发现老林和她交往时用的,并非真名。所谓的两处房产,一处已经卖掉,另一处根本是子虚乌有,在外地的工厂也是没影的事。
得知自己被骗的程女士,又惊又气,去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很快将老林抓获。
根据老林交代,自己没有正当职业,平时有赌博的恶习,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去婚介所通过介绍,认识单身女子骗钱这招也不是第一次了。在程女士之前,通过同样的方法骗过两名女子。第一次行骗时,甚至还没有离婚,是冒充单身男子在婚介所登的记。
临海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江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台州晚报
作者:
qzuser313
时间:
2017-10-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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