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标题:
气愤,竟有如此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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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17 15:37
标题:
气愤,竟有如此人家!
本帖最后由 蓝天里的棉花糖 于 2009-7-17 15:39 编辑
我一姐姐2008年6月份跟她男朋友结婚,结婚当天婆婆就唆使儿子骗走了姐姐收到的礼金3万元!后来又因为姐姐想买机床自己干,跟婆婆意见不合,她老公竟然联合婆婆跟小姑打我姐姐,当时报案给派出所,派出所做了笔录拍了照片,建议请镇政府协调,结果政府协调未果!她婆婆甚至一见面就破口大骂,而且连门都不让我姐姐进了!
后来僵持到12月的时候,男方提出上诉离婚!按法律规定,女方嫁过去的嫁妆作为女方婚前财产离婚是要还给女方的!他们家门路比较广,认识一些有权的人,当时上法庭的时候他们请的是我们镇司法所的一位工作人员,我们就只好花钱请了一个律师!
开庭之后,对方不承认有嫁妆嫁过去,在法庭上我们出具当时买电器时的发票,对方律师竟然还说假的,还好是在国美买的,不然真的要被污蔑成假的了!后来法院的人去男方家查看嫁妆的时候,没想到男方竟然藏起了电视机(液晶,当时买来时价格1万多)、电冰箱、洗衣机,。。。还有一辆摩托车声称失窃了,竟然还弄来了公安局的证明(总价值近2、3万)!家里墙上还留有液晶电视挂过的挂钩以及电视配套买的家庭影院,而男方竟然睁眼说瞎话,说没有电视机送过来,而法院竟然也相信了,真是无语啊。。。没有电视机,墙上何来的挂钩?没有电视机,买家庭影院干吗用?摆设?好看?好看也要有电视机才好看啊!
本来我们还可以找媒人证实这些嫁妆确实送到了男方家,可是媒人是男方找的,不给证明!哭。。。
最后法院判决出来: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以及声称失窃的摩托车作另案处理,法院的人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这些东西在男方家就可以上诉。。。(有可能吗?在别人家里的东西,我们怎么看的到,而且他家人只要一看到我们家人在附近就破口大骂);而那些无法藏起来的比如空调,还有一些被子等小物件判回给我们,判决书责令10日之内履行完毕的,可是到现在有半年了吧,他们没有拿回来,我们去拿门也不让进!
最后竟然就这样的结果,本来明明白白该属于我的东西,却这样变相的被别人拿走了,真想不通,怎么还会有这种人。。。还有这种婆婆,唆使儿子离婚,还要霸占别人的嫁妆,用着就这么放心啊?做坏人不怕遭报应嘛?本来高高兴兴的结婚,最后竟然这样收场,只能说识人不清。。。花钱买个教训还得受气,这什么世道啊!
以后得好好学习学习法律知识了,不在男方家里的东西就说没有送过去,那他当时要是藏起所有嫁妆呢?是不是就可以说没有嫁妆送过去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竟然相信这么明显的谎言!!!
作者:
飞机
时间:
2009-7-17 15:40
呵呵,还婆婆呢
老不死的
作者:
黄岩小一修
时间:
2009-7-17 15:41
那当时没嫁之前怎么没看清楚为人。。
肯定又是一庄相亲只看金钱的婚姻。闪婚那种的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17 15:42
当时的时候就看到那男方人比较老实,谁想没看到老实低下的真面目!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17 15:45
6#
daniel《上帝》
是啊,没想到还有这种人,大概八辈子没见过钱了,都不知道钱长什么样子了!!!
作者:
飞机
时间:
2009-7-17 15:55
你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1_154:}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17 16:00
8#
黄岩小飞
局外人,之前他们离婚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就最近亲戚间说起来才知道。。。
作者:
┆寶
时间:
2009-7-17 16:51
晕~这样的人~~~
作者:
昱梦
时间:
2009-7-17 16:55
结婚要三思啊 毕竟一辈子的事情 这样的悲剧 真的不要再发生了 局外人看了都非常火的
作者:
霸天绝地
时间:
2009-7-17 17:00
啊!这样的人都有的?婚都离了,不觉得看到女方的东西就呕气?想不明白
作者:
风情
时间:
2009-7-17 17:02
卑鄙下流无耻
作者:
黄岩精彩
时间:
2009-7-17 17:04
哎人啊 只要有钱 什么都不看了
作者:
风情
时间:
2009-7-17 17:06
多是钱 眼里
作者:
昱梦
时间:
2009-7-17 17:07
这就是所谓的吝啬 呵呵 这些人太多了
作者:
昱梦
时间:
2009-7-17 17:08
像他那种是家族遗传的
作者:
霸天绝地
时间:
2009-7-17 17:09
真的有这样的人家?阿门,不是来忽悠的吧?
作者:
昱梦
时间:
2009-7-17 17:11
有啊 只不过你们都没有碰到过么 所以结婚要注意 真的 这是关系到一辈子的事情 每个人最幸福的时光就这样没了不 可惜么?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18 20:28
到目前为止,一直就这样僵持着,法院说另案处理,但是没有证据(他不把东西放家里),感觉那些钱就给他坑走了!
作者:
霸天虎
时间:
2009-7-18 20:34
9494
作者:
慧^^慧
时间:
2009-7-21 15:08
叫什么啊,哪里人啊,以后碰到要仔细看看
作者:
风情
时间:
2009-7-21 15:09
哇 读娘
作者:
永能塒緔
时间:
2009-7-21 15:11
慧^^慧 肚娘好
作者:
风情
时间:
2009-7-21 15:13
跟偶学
作者:
永能塒緔
时间:
2009-7-21 15:16
米有跟5学噶,打招呼8可以啊
作者:
风情
时间:
2009-7-21 15:17
可以可以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21 20:45
22#
慧^^慧
发上来是觉得人真的是无奇不有,也给大家一个警惕,以后碰到这种事绕着走。。。那人是头陀胡岙的!
作者:
凌晨3点45
时间:
2009-7-21 21:17
卑鄙下流无耻
多少鬼跟劳
作者:
天亮就分手
时间:
2009-7-22 11:11
世上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
作者:
趴在墙头等红杏
时间:
2009-7-22 11:16
你姐现在离成了吗?二婚我满喜欢的
作者:
董事局
时间:
2009-7-22 12:04
1#
蓝天里的棉花糖
兄弟 善恶到头终有报 不是不报 时间未到 老天自有老天的安排
人没有事 就很好了 破点财 还可以赚回来
像这样的人家 你只能等待 报应的到来
作者:
学会忘记
时间:
2009-7-22 12:15
此文得出一结论:就是结婚时啥都不嫁,人过去就OK了。
来去空空。。。。。。。。。。。。。。
作者:
霸天虎
时间:
2009-7-22 21:35
结婚,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终点?眼睛里面只有钱啊{:1_148:}
作者:
俊懿
时间:
2009-7-22 21:37
钱 哈哈``贪吧 迟早玩完``
作者:
霸天绝地
时间:
2009-7-22 21:37
结婚,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终点?眼睛里面只有钱啊{:1_148:}
霸天虎 发表于 2009-7-22 21:35
差不多,还是不结婚的好。
作者:
俊懿
时间:
2009-7-22 21:53
贪念 欲望, 最后的结局还是 死亡`
作者:
牛头马面
时间:
2009-7-22 22:16
这样的人家就要过去给他点颜色瞧瞧。
作者:
牛头马面
时间:
2009-7-22 22:17
什么鬼人。
作者:
蓝天里的棉花糖
时间:
2009-7-23 20:35
33#
学会忘记
我也这么觉得,有时候要面子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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