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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没过户万一出事原车主要“背黑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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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清新
时间:
2015-6-12 11:16
标题:
车子没过户万一出事原车主要“背黑锅”吗?
去年签合同付钱,今年才来提车
温岭横峰街道的杨先生有辆小面包车,去年有人来买,收了钱签了合同,但没提车,直到今年车子才突然被拖走。这时候杨先生才想起来,过户手续还没办哪!要是车子出了事故或什么意外,自己这个名义上的车主,不也得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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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过户,车子就被买家提走
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最近正为车子这事头疼。他的车子是辆“长安之星”,开了多年已显破旧,从去年开始便闲置在自家“道地”里,一直无人问津。
杨先生回忆,事情发生在2014年8月份,具体哪天已记不清了,当天有个陌生男子过来,说想要买这辆旧面包车,开价3000元。“反正这车子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点钱回来,对方出的价格也算公道,当时就同意了。”
对方付了3000元钱,当场就拿出两份合同,和杨先生签好后各执一份。对方告诉杨先生,车子等过几天来提,到时候再办理过户手续。
但这一等就是半年多,买车人一直没来取车,杨先生也逐渐忘了这事。
今年年初,杨先生突然发现门口的车子没了,这才想到过户手续还没办。期间,杨先生换过手机,原本存着买车人的号码,如今也已找不到。
杨先生对记者说,车子本来就是要卖的,但是没过户,总让人放心不下,毕竟车还登记在自己名下,今后车子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就麻烦了。他甚至担心,买车的人拿车子去干违法的事,自己无意中还成了“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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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报案记录,可一定程度免责
为此,杨先生先后到派出所、交警大队和车管所咨询此事,但在联系不到买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都无能为力。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市交通警察局,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发生违章行为或遇到事故,判断责任最终还得依靠证据,不会仅仅根据登记的车主名字就追究杨先生的责任。
至于杨先生该如何处理此事,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高远认为,当事人应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并留存好公安机关的报案纪录,车子若有意外,只要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已经交付,不在自己掌握,可以一定程度免责。但若车子买卖时已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因处置不当,发生意外时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台州晚报
作者:
498008
时间:
2015-6-1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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