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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残疾人真可悲..... [打印本页]

作者: 秋不怪    时间: 2015-5-30 15:38
标题: 残疾人真可悲.....
本帖最后由 秋不怪 于 2015-5-30 17:26 编辑

2008 年,我们娘儿俩〔即原告郑秀杏,汪洋〕因房产纠纷问题将与汪洋同父异母的姐姐汪燕燕告上法庭。因其父突然病故后,我们愿意按财产分割法将父亲遗留下的房产按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各自的所得部份,然后互不相干。不知怎的?「2008」黄民—初字第175号由秦伟审判员拟定的民事调解书—文,给了我们娘儿俩藕断丝连的“约法三章”,调解书第四条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道:被告汪燕燕愿放弃对两原告的财产继承权;同时两原告愿放弃汪燕燕对其的赡养权与抚养权。按理说这是两情相愿,各不相干的好事。而审判员秦伟却在民事调解书第二条写道;“原被告同意将共同财产坐落在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樱花小区20号2单元102室归原告汪洋所有。但该房不得变卖,共汪洋养老用,并由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监管。”这不自相矛盾吗?既然房屋所有权属汪洋所有,为何又要加上不得变卖的条文?我虽是肢体残疾人,但我同样享有物权所有的权利。《残疾人保障法》有明文规定,像我这样的肢体残疾人,根本无需监护人。
我不禁要问一句:假如有一天我突遭不测后,我的房屋所有权是属汪燕燕所有呢?还是属东城残联所有?当时我俩在调解书上签字时,曾问过这房产的变卖问题,当初的法律工作者不是很干脆地回答我们吗?“所有权是你的,你爱怎处理就怎么处理?”看来这一次诱签行为。现在,我的房产证都还有详见“民事调解书”的特殊注解呢?
同志们,你们说这样的民事调解书公平、公正、合理吗?对于这样一件不公之事,我该向谁讨回公道呢?我只有肯请相关单位的领导能为我办件实事,帮我讨回公道!我说话口齿不清不太清楚,特写字留言,请谅解!
                                                           汪洋‍
我不禁要问一句:到最后用完了怎么办???难道“好心的泰伟人民法官”宁愿眼睁睁地看着我和我妈俩冻死、饿死、病死、也不能卖是吗???
哪有这样的道理?明明是残疾人自己的房屋,又怎么叫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监管呢?我到是成了罪犯似的?这样还叫“关心残疾人”吗???‍

作者: 照白直讲    时间: 2015-5-31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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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照白直讲    时间: 2015-5-31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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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5-5-31 07:45
废话这么多有啥用,不服的话就继续上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
作者: 秋不怪    时间: 2015-5-31 11:23
本帖最后由 秋不怪 于 2015-5-31 11:25 编辑
照白直讲 发表于 2015-5-31 06:32
你怎么不说你是扶不起的阿斗(具体就不说了).大家也是为了你着想.要是真的卖了,就风光一下.那日后的生活咋办


难道所谓拆桥过河的那个,很想让大家看到我们母子俩、饿死、冻死、病死呢?你那么希望我们早点死的话,人都死了。那谈什么日后的生活呢?筒子就是笑死人了!!!
作者: 秋不怪    时间: 2015-5-31 15:43
[ 本帖最后由 秋不怪 于 2015-5-31 18:16 编辑 ]\n\n[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079209&ptid=414414][color=#999999]秋不怪 发表于 2015-5-31 11:23[/color][/url][/size]
难道所谓拆桥过河的那个,很想让大家看到我们母子俩、饿死、冻死、病死呢?你那么希望我们早点死的话, ...[/quote]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079085&ptid=414414][color=#999999]照白直讲 发表于 2015-5-31 06:32[/color][/url][/size]
你怎么不说你是扶不起的阿斗(具体就不说了).大家也是为了你着想.要是真的卖了,就风光一下.那日后的生活咋办[/quote]

难道所谓拆桥过河的那个,其实你很想看到我们母子俩、饿死、冻死、病死对吗?既然你那么希望我们早点死的话,人都死了,那谈什么日后的生活呢?我知道你的心里怎么想的,到那时己没人为我说话了,你才好出来拿回不属于你的一切是吧?说的比唱的还要好听,筒子就是笑死人了!!!
作者: 秋不怪    时间: 2015-5-31 16:11
本帖最后由 秋不怪 于 2015-5-31 16:24 编辑
照白直讲 发表于 2015-5-31 06:32
你怎么不说你是扶不起的阿斗(具体就不说了).大家也是为了你着想.要是真的卖了,就风光一下.那日后的生活咋办


难道所谓拆桥过河的那个,其实你很想看到我们母子俩、饿死、冻死、病死对吗?既然你那么希望我们早点死的话,人都死了,那谈什么日后的生活呢?我知道你的心里怎么想的,到那时己没人为我说话了,你才好出来拿回不属于你的一切是吧?我说的一点都没错吧。哼,说什么为我日后生活做考虑,说的比唱的还要好听,筒子就是笑死人了!!!

作者: 横桥悠悠    时间: 2015-5-31 21:19
今日已签到
作者: 批发旧丝锥钻头    时间: 2015-6-1 07:30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没了解真相之前,任何人都不好评论谁是谁非.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15-6-1 16:47
本帖最后由 水龙头 于 2015-6-1 16:57 编辑

可记得你父亲的忌日是何时?可曾到过老人家坟前撒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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