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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昨天的杀人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沵,硪惟一    时间: 2014-10-14 11:28
标题: 昨天的杀人事件
本人和张某接触过,老实人一个,来公司一个多月就被凭为优秀员工,多好的员工,劳动部门也要起一定的责任。要有连带责任。
作者: 阳光小子    时间: 2014-10-14 13:19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罪”,背后有没有涉及权钱交易,包庇、担护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规定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后认定。
作者: 无恨々心中    时间: 2014-10-14 14:29
所谓的公务猿在泡着茶  呵呵呢
作者: 黄岩小熊猫    时间: 2014-10-14 14:59
看的出是一个老实人,打工也不好打啊
作者: yujunmei    时间: 2014-10-23 18:44
我最讨厌不讲诚信的人,说3-4次说付钱还可以原谅,7-8就是
作者: yujunmei    时间: 2014-10-23 18:51
7-8次就是想奈账,这样言而无信的人就是应该收到应有的报应,不过这个工人也不应该用这种极端的手段,这样把自己的命也断送了。
作者: 风风风风    时间: 2014-10-23 19:06
为了这么点钱断送了2个家庭,难过呀
作者: a874276748    时间: 2014-10-23 23:00
如果工作不干以后跟老板算好工资,如果不马上给,要老板写一张欠条这样到时候维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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