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标题:
再次请求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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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忠诚
时间:
2014-9-24 11:40
标题:
再次请求删帖
本帖最后由 忠诚 于 2014-9-24 12:13 编辑
麻烦版主把我发的帖子删下,谢谢~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9-24 11:56
不应该删除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9-24 12:01
第一 有证件就可以打野生保护动物?
第二 为什么开无牌骑车
第三 公共场合这样拿枪 还开无牌车如果打伤人逃跑谁负责?
第四 公民所处地区不属于猎区、牧区,则不能持有任何枪支,更不能办理持枪证
难道他打白鹭的地方是猎区?
应负刑事责任 还删帖 无稽之谈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9-24 12:06
请问是哪位领导查实这样合理合法 不需要负责的 还有相关相关证件呢
其次我也不相信这么年轻的人会有持枪证
还在非猎区拿抢出来 还要开无牌车 这样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
作者:
噢也
时间:
2014-9-24 12:56
为什么要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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