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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联盟严正声名 [打印本页]

作者: 禅樾堂主    时间: 2007-11-8 12:39
标题: 大联盟严正声名
大联盟严正声名
有鉴于近期网上对于放羊的星星的一些指控,并且大联盟群友里也有借钱的事发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不至于混淆视听,造成其他网友对于大联盟的误解,经大联盟中央管委会讨论,一致通过以下申明:

第一,放羊的星星所作所为是其个人行为跟大联盟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建议各位受骗或者借钱给她的朋友诉诸法律.

第三,一致同意将放羊的星星除去版主职位.

大联盟公章.gif (19 KB, 下载次数: 76)

大联盟公章.gif

作者: 纯净水    时间: 2007-11-8 12:51

作者: 渔夫    时间: 2007-11-8 13:03
顶一下!
作者: 椒江‖贝贝    时间: 2007-11-8 13:24
顶一下!
作者: 佳佳    时间: 2007-11-8 14:13
同意,大联盟不可以有这样的斑竹
作者: 佳佳    时间: 2007-11-8 14:13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等爱的狐狸    时间: 2007-11-8 15:15
路过............
作者: 卢少    时间: 2007-11-8 15:24
同意
作者: 朱逸投    时间: 2007-11-8 16:31
:( :( :(
作者: 人性的冷漠    时间: 2007-11-8 18:17
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诶!!!!!!!!!真为受到损失的人民感到悲哀啊,就当买个教训,以后大家小心点就好
作者: z237558848    时间: 2007-11-8 20:01
:L :L :L :L :L
作者: 亚恒    时间: 2007-11-8 20:08
还要关闭ID
作者: 禅樾堂主    时间: 2007-11-8 20:25
在此,我想对星星说句话,我是局外人,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原因,以至于造成经济纠纷.甚至于背上诈骗的恶名,他们之所以借钱给你,也是因为相信你,也当你是朋友,如果你真的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还钱,那么请跟人家直说,不要更换号码,要勇于面对,你还年轻,路还长着呢,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毁了自己一辈子,人孰无过,但是只要认清错误,更改错误,就是好人,在此,奉劝你一句,不要逃避.
作者: 蓝色多瑙河    时间: 2007-11-8 20:38
和尚说的好!
作者: 心如止水    时间: 2007-11-8 23:11
那天第一次去佛岭水库是不是教我们杀人游戏的人就是星星呀.
作者: biao0576    时间: 2007-11-8 23:15
恩,那个就是星星,支持联盟的表态.作为局外人我不做任何评价
作者: David    时间: 2007-11-8 23:40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躲的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作者: 啊力    时间: 2007-11-8 23:52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佳佳    时间: 2007-11-9 08:30
原帖由 禅樾堂主 于 2007-11-8 20:25 发表
在此,我想对星星说句话,我是局外人,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原因,以至于造成经济纠纷.甚至于背上诈骗的恶名,他们之所以借钱给你,也是因为相信你,也当你是朋友,如果你真的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还钱,那么请跟人家直说 ...

说得非常好,希望他能看到............
作者: 我想更懂你    时间: 2007-11-9 09:06
我也支持你: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娴逛    时间: 2007-11-9 10:59
:lol 我也是局外人,顶下先
作者: 渔夫    时间: 2007-11-9 11:09
还是一句话,以后凡事大家自己小心!!
作者: 沙巴克    时间: 2007-11-9 11:40
我还是一句话,借钱纯私人行为跟群无任何关系.以下纯个人的人生观;借钱给人家首先要看对方跟你的交情在你心目中值多少钱,最好的是钱在这范围内,借出去的钱也别当回事,当作人情送了,但有一点,不管第一次借出去的是多少,第一次没还第2次又借这要看我们的心情,除非知道借钱那人家里或他个人真的周转不了.以后群里谁借谁钱最好别在网站上和群里讲,对你对他人都不好.
作者: ㄨ逍遥ㄨ无情    时间: 2007-11-9 11:56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悍将    时间: 2007-11-9 12:27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禅樾堂主    时间: 2007-11-9 12:30
我赞成沙巴克的话
作者: 小燕子    时间: 2007-11-9 12:33
又不是朋友干嘛那么信任他 还有就是既然借给人家了就别当回事啊
作者: 天使    时间: 2007-11-9 13:19
还有这种事...真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哦:funk:
作者: 三门青蟹    时间: 2007-11-9 13:26
你们说的是不是真的啊,我怎么还是有点不相信啊,    郁闷现在的人多怎么这样的了
作者: 天使    时间: 2007-11-9 13:41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作者: de意小女生    时间: 2007-11-9 15:52
支持大家的决定:victory:
作者: 鹰翼    时间: 2007-11-9 15:57
标题: 生命呈可贵 友谊价更高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大家以后交友要慎重了....
作者: 椒江‖贝贝    时间: 2007-11-9 15:59
:victory:
作者: czb0432    时间: 2007-11-9 23:50
:'( :'( :'( :'(
作者: ㄨ逍遥ㄨ无情    时间: 2007-11-10 13:52
毁了四大名捕的面子;P ;P ;P
作者: 无名    时间: 2007-11-10 14:14
我是局外人   不做表态
不过谁的事情 以后找谁本人  
不要牵扯到大联盟   包括各位管理员  在内
作者: 椒江‖贝贝    时间: 2007-11-10 14:26
:victory:
作者: 亚恒    时间: 2007-11-10 18:33

作者: 蓝色多瑙河    时间: 2007-11-10 18:43
支持沙的说法!
作者: 上帝的儿子    时间: 2007-11-29 18:26
禅樾堂主大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啊,呵呵
作者: 杀手    时间: 2007-11-29 18:37
标题: 哈哈 看看

作者: 独品    时间: 2007-11-29 19:29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那天晚上叫她拿钱出来她推三阻四的你还不相信?
可能你没注意到那细节
作者: 飞天小妖    时间: 2007-11-29 20:50
原帖由 无名 于 2007-11-10 14:14 发表
我是局外人   不做表态
不过谁的事情 以后找谁本人  
不要牵扯到大联盟   包括各位管理员  在内

和我想的一样
作者: 转角遇到爱    时间: 2007-12-4 16:13
我觉得老沙讲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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