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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隔夜酒”也能致醉驾 出租车司机终身禁驾营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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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岩百晓
时间:
2014-6-29 10:29
标题:
“隔夜酒”也能致醉驾 出租车司机终身禁驾营运车
6月19日,在路桥樱花路与银安街路口,发生一起出租车追尾路虎越野车事故,肇事“的哥”属醉酒驾驶。当天下午,该“的哥”经血液鉴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34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临界值的4倍多。这是自醉驾入刑以来路桥交警查获酒精含量最高的出租车司机。
当天下午13时许,雨淅淅沥沥地下着,路桥交警城区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樱花路与银安街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民警方吉林立即带领协警前往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肇事的出租车司机表示承担责任,但民警感受到出租车司机有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于是民警调来酒精测试仪对该“的哥”进行呼气测试,测出酒精浓度已达285mg/100ml,属醉酒驾驶。
随后,该驾驶员被警方控制,交警对其进行抽血检测。据调查,出租车司机姓芋,29岁,河南西华县人,车辆挂靠台州某出租服务公司。芋某专业驾驶出租车有10多年,称自己前一天晚上交班后,与三四个朋友聚在一起吃宵夜,三四个人喝了两斤多白酒。第二天,芋某以为过了酒劲去修理厂修车,没想到一不留神造成追尾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芋某因涉嫌醉驾已被路桥警方刑拘。
来源:台州晚报
作者:
黄岩小小老百姓
时间:
2014-6-29 10:36
开车还是不要喝酒的好啊
作者:
黄岩小小老百姓
时间:
2014-6-29 10:40
害人害己
作者:
hj3968
时间:
2014-6-29 10:45
{:1_29:}
作者:
hhhzzz
时间:
2014-6-29 19:10
作者:
绿城★浪子
时间:
2014-6-29 21:20
作者:
一夕
时间:
2014-6-30 07:15
好酒量!
作者:
台州新新娘曈曈
时间:
2014-6-30 10:32
这是无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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