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标题: 万丰钟表 诈骗 勒索违法行为 建议事主走法律途径 [打印本页]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6-14 15:17
标题: 万丰钟表 诈骗 勒索违法行为 建议事主走法律途径
本帖最后由 叶落无双 于 2014-6-14 16:55 编辑

        虽然500元钱不算多 但是无耻商家性质恶劣 还有论坛管理你收了什么好处? 连删几帖  面对这样无良商家 凭什么不给公众一个知情权  让更多的人避免上当受骗  有什么勾结?  虽然我不知道 那个狗屁管理删的  可见论坛管理人品有多低劣
    其他不多说  他们都很清楚

1    商家凭什么权利不通知事主擅自洗表  谁给你的权利  
2    你用的什么药水洗表  价值500 可笑  想必大家不用说都清楚  属于诈骗
3    你都没告诉事主就洗表  凭什么不给钱就不给表  性质已经属于敲诈勒索  建议警方介入
4    如果事主有特殊癖好  就想留着手表原味  保存着那些细微的污垢呢  可以起诉你擅自洗标行为 并加以赔偿
5   另外还有人爆料  在他家买的表  换个几毛钱的电子  还收费20  我在路桥买的表 去换电池都免费  这样收费价格难道
符合物价局的相关条例吗  买个便宜的电子表也就10多元吧   这样店还能继续这样开下去吗?

面对这样的商家  我建议事主走法律途径  起诉他 敲诈 勒索 诈骗  行为  保证他乖乖还你钱  
工商部门难道就不管  我觉得应该关闭这样的无耻商家开的店 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什么狗屁还评上所谓的  劳模  还义工  黄岩相关的政府人员  眼睛都瞎了嘛  可见黄岩沦落到3区垫底的地步


  
作者: 苏苏兰    时间: 2014-6-14 15:34
额,还是网友们犀利啊!万丰钟表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倒可能发帖的当事人那时在论坛里强烈吐槽一番后,就没继续来关注此事了。。。



作者: JWM    时间: 2014-6-14 15:38
汗滴啊  就算如是。看到现在,也觉得事主也是强悍的主。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6-14 15:47
本帖最后由 叶落无双 于 2014-6-14 16:58 编辑
JWM 发表于 2014-6-14 15:38
汗滴啊  就算如是。看到现在,也觉得事主也是强悍的主。


难道你遇到这样的事就忍气吞声?跟SB一样任别人玩弄?

先给钱也没错  先拿回手表再说  不然跟这样商家评理不给钱  说不定就给你手表动点手脚
诈骗都做  难以保证其他事做不出来
作者: Miukia    时间: 2014-6-14 15:49

作者: 黄岩小小老百姓    时间: 2014-6-14 16:48

作者: 王大炮    时间: 2014-6-14 21:42
看来黄岩论坛管理员和奸商勾结,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作者: 蓝色年纪    时间: 2014-6-15 09:36

作者: 将军    时间: 2014-6-15 11:10
王大炮 发表于 2014-6-14 21:42
看来黄岩论坛管理员和奸商勾结,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很多事情黄岩论坛有黄岩论坛的难处。。。。。。。。。。。
作者: hhhzzz    时间: 2014-6-15 11:34

作者: 大白    时间: 2014-6-15 11:50
本帖最后由 大白 于 2014-6-15 11:58 编辑

我看到那个发帖的这段时间在论坛里发了好3个帖子了,都给删掉了的....搜索引擎里面也还能找到2个帖子的快照。
另外我在搜索引擎里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

下面两个连接是说那个钟表店老板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省级五十佳个体工商户、省级诚信个体工商户、台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等奖项还有举例事迹的...

但是我看了很多论坛的网友评价却跟这些相反,至于上面那些个评价的标准是什么我就不多加猜测了....

大家也不能怪这个论坛...相信也有难处...不然闲着没事干玩删帖啊...连删三次应该不是收钱删帖的问题了

http://www.tzwmw.cn/zt/2012/7670.shtml

http://www.taizhou.com.cn/zhuanti/2010-11/03/content_309720.htm















作者: 譕訫〓风吹    时间: 2014-6-15 13:51

作者: 王大炮    时间: 2014-6-15 14:25
将军 发表于 2014-6-15 11:10
很多事情黄岩论坛有黄岩论坛的难处。。。。。。。。。。。

看来此黑店排头硬的很啊,论坛管理都怕他,小屁民们还是躲远点吧,别到黑点买表修表
作者: 王大炮    时间: 2014-6-15 14:26
本帖最后由 王大炮 于 2014-6-15 14:28 编辑

http://www.tzwmw.cn/zt/2012/7670.shtml
葛星君事迹
台州文明网 www.tzwmw.cn        2012-3-9 8:56:19        来源:台州文明网        字体:大 中 小

葛星君,男,43岁,黄岩城关万丰钟表店店主,1982年从事个体经营至今。

    葛星君从一名社会待业青年成为一名自谋职业的个体劳动者,二十多年来,坚持开展以“进店让顾客有舒适感,接待让顾客有亲切感,介绍商品给人以信任感,购买商品给人真情感”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推出缺货登记、代客购物、上门维修、小修理免费等多项便民措施。今年3月份一位外地顾客拿出一只欧米茄手表交给小葛师傅,小葛打开一看是一颗夹板螺钉掉了,把它安装上还给顾客,外地顾客拿上手表以为这里修不了,葛师傅说已经修好了,外地顾客半信半疑,说:“我在当地修要几百元,由于时间来不及,带到这里来的。”外地顾客戴上手表十分感动。这样的事情,在万丰钟表店里经常发生。

    葛星君在经营中始终坚持笃守诚信,将信誉视为兴业之本,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对所经营的服务与商品实行明码标价,按实收费,真正做到童叟无欺。售出的商品一律实行“三包”,使顾客在万丰钟表店消费称心、放心、舒心。多年来,葛星君在经营上坚持走品牌经营之路,宁愿价格高点,利润少点,也要进质量有保证的商品,从不卖假冒伪劣质商品。

    葛星君对学习技术一丝不苟。现在钟表维修需要高超的技术,他购买了大量钟表修理有关的书籍认真学习,配置了专业高档工具提高维修质量,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作为台州市黄岩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副会长,他还经常带领协会的便民服务队上街头、进山区、入社区,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广大市民义务服务。

    葛星君的事迹曾在人民日报作了报道,先后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五十佳个体工商户荣誉,被省工商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省级诚信个体工商户,连续两次被台州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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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13岁开始开店?尼玛,这SB报道真把老百姓当傻子啊
作者: “小熊维尼”    时间: 2014-6-15 16:10
我只能说这事情发展到这里,除了修表的事主,还有很多同行在借此机会抹黑,哈哈哈哈哈
作者: 林文羽    时间: 2014-6-15 17:49
本帖最后由 林文羽 于 2014-6-15 17:56 编辑

台州市黄岩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副会长,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省级五十佳个体工商户、省级诚信个体工商户、台州市道德模范提名。   
果然关系不一般啊, 看来论坛确实有难处,水果然很深 。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6-17 15:25

作者: xz1985    时间: 2014-6-17 15:41
我也在这家店买过东西,老板挺黑的
作者: 秘密图纸    时间: 2014-6-17 16:39
我也在这店买过东西,东西挺好的呀,也不贵。最主要的是质量要保证。
作者: 知心爱人    时间: 2014-6-17 18:21
只看看不说话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6-21 08:22

作者: 萧瘦桐    时间: 2014-6-21 09:19
闹大了,持续关注
作者: zhou12115    时间: 2014-6-21 14:55
  店面租金贵啊,老板也要讨生活,一天没个五六百垫底他就没的赚,不黑人难道饿自己啊。
作者: 叶落无双    时间: 2014-6-27 15:14
zhou12115 发表于 2014-6-21 14:55
店面租金贵啊,老板也要讨生活,一天没个五六百垫底他就没的赚,不黑人难道饿自己啊。

你的意思随便来个人都没服务没消费也要坑500是对的喽,希望你以后出去消费的时候多遇到这样事。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7-4 13:10

作者: 期待奇迹再现    时间: 2014-7-5 11:03
嘴上说 不如拿证据 擅自诋毁商家 可能涉嫌诽谤罪 如果 确实如楼主所言 请及时报案或者举报工商局 而楼主只在论坛发帖发牢骚 只能说明你说的也无法通过相应的事实证明
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请楼主自重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7-5 15:34
期待奇迹再现 发表于 2014-7-5 11:03
嘴上说 不如拿证据 擅自诋毁商家 可能涉嫌诽谤罪 如果 确实如楼主所言 请及时报案或者举报工商局 而楼主只在 ...


如果真是网友擅自诋毁商家 涉嫌诽谤罪,那商家怎么不去派出所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老板自己还保存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呢!


这年头被黑心商家恳蒙拐骗的事情数不胜数,老百姓早已麻木了,为了这几百元钱去走繁琐的法律程序,犯不着!



{:1_144:}
作者: 刀马旦    时间: 2014-7-10 15:57
有这事消协可以搞定吧?
作者: 刀马旦    时间: 2014-7-10 16:07
大白 发表于 2014-6-15 11:50
我看到那个发帖的这段时间在论坛里发了好3个帖子了,都给删掉了的....搜索引擎里面也还能找到2个帖子的快照 ...

你这就不对了,你的本钱就50了。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7-22 16:54

作者: 黄岩细佬    时间: 2014-7-22 17:06
哈哈哈 看热闹 我顶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8-6 15:57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8-24 23:38
{:05:}
作者: 爱尚电子烟    时间: 2014-8-25 00:50
顶起看看,
作者: 孙逸风    时间: 2014-8-25 08:56
万丰钟表在哪的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4-9-15 14:49
{:2_217:}
作者: mysky0008    时间: 2014-9-16 08:14
深水啊。。这就是中国的权利阶层。。。还是底层的。我们小屁民就没办法 !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5-4-16 14:28
{:2_219:}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5-6-12 13:07
{:2_216:}
作者: 横桥悠悠    时间: 2015-6-13 00:17
今日已签到
作者: wx_F3IuOU5v    时间: 2015-6-13 05:43
洗表前应告知费用,楼主不知费用就洗吗?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5-10-26 09:31
{:14:}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5-12-25 09:47
{:2_213:}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6-3-26 12:49
{:10:}
作者: wangdapao2    时间: 2016-6-12 14:14
{:14:}
作者: wangdapao1    时间: 2016-12-14 10:21
{:19:}
作者: niuzaiwang    时间: 2017-3-12 09:35
{:2_217:}
作者: wangdapao1    时间: 2017-7-19 07:12

作者: 诚上诚    时间: 2017-7-19 08:4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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