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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偷路桥行窃坠楼意外死亡引争议 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打印本页]

作者: 倚天剑    时间: 2013-2-5 12:22
标题: 小偷路桥行窃坠楼意外死亡引争议 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很多人眼里,这对小偷的形容再恰当不过。说起小偷,多数人恨得牙痒痒,因为究其过往,几乎没有人没遭受过“三只手”的摧残。但是昨天,同样因为一次偷窃事件,一场关于生命的讨论在网上热烈开展。
2月3日凌晨3点左右,在路桥的碧波家园小区,一个人影从13层失足掉下,当场摔死在了血泊中。
    在出意外前,他潜入了多户人家,已“收获颇丰”。而正因为死者的“特殊身份”,引起大家广泛讨论——这样的人意外死亡,到底该不该值得同情?
凌晨,小区内有人坠楼
    2月3日晚9点,网友“蒋心瑷”发微博:“路桥某小区13层有小偷进屋,结果被女主人发现了,女主人尖叫一声,小偷偷得一台苹果笔记本就往窗口挪去,谁知这飞檐走壁的功夫还没到家,于是,从13楼掉了下去。”
    在微博文字旁,是一张从楼上往下拍的照片,地面的一大滩血迹上,一个身影躺在上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在北苑的9幢。”一位经过的大伯指了指9幢,“小偷就摔在平台上,听说摔得很惨。”
    在十几层高的楼房旁,连着几间两层高的房子,大伯说,小偷就摔在了上面。
    在房子的楼下,记者碰到了几个户主,巧的是,其中的两个就是在当晚遭了贼的。
    其中之一的陈师傅说,事后回忆,在事发那天的凌晨2点40分左右,他依稀看到了小偷的身影。“半睡半醒时,看到我的房门被打开了,门外有个人影在晃动。”陈师傅跟一旁的妻子说了句话,屋外的人影就消失了。
    没有发现异常,陈师傅躺回了床上。谁知,半个小时后,楼下传来沉闷的一声“砰”。
    小区的凌晨特别静,这一声响格外突兀,“像凳子突然被扔在了地上。”刚模糊睡去的陈师傅再一次被惊醒。这时,楼下有人喊:“不好,有人掉到楼下去了。”
    等陈师傅探头出去,眼前的情景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在楼下的平台上,一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身子下是一大滩血。
住户怀疑小偷是在13层行窃时被发现失足摔下楼
    小区户主陈先生是接到电话,才从外面赶回来的。事发的那天晚上,他和妻子并不在家。
    事发后的早上7点钟,陈先生接到了邻居的电话,“你家里可能遭贼了,小偷摔死了。”
    陈先生住在15层,赶到家后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房里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抽屉里的5000块钱现金不见了踪影。
    在一楼的玻璃挡板上,陈先生的笔记本电脑被找到,屏幕已经摔裂。因笔记本电脑摔的地方并不和小偷一起,因此陈先生怀疑,当晚一起作案的,并不只有一个人。
    之后陆续发现,从16楼开始到出事的13层,每家每户几乎都遭了贼。住户们事后议论,小偷应该是从16楼开始偷,一层层地往下爬。等经过13层时,出了事。
    陈师傅说,13层的住户是一个女人,小偷进屋时,女主人还未睡熟。听到外面的动静,当时的女主人就叫了声“有贼”,可能是受到惊吓后从阳台慌乱而逃,小偷从13层摔了下来,当场死亡。
小偷意外死亡,引发一场争论
    小偷尸体被小区叫来的吊车从平台上挪下来运走了。
    随后,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但这次意外引起的波澜,却似乎并没有结束。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因为家里被盗而对小偷的憎恨,也有对一条年轻生命的惋惜。“年纪轻轻的,就这样摔死了,太可怜了。”一位户主说。
    在一个论坛上,这起事件更是引来了一场“辩论”。
    一条生命的逝去,照理说会得到所有人的惋惜和心痛,但是,因为“小偷”这个身份的特殊性,很多人对于这次死亡有了自己的定义。
    有人拍手称快,骂小偷“该死”;有人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有人同样为这条年轻的生命扼腕叹息。
    网友“路之眼”说,盗贼虽可恶,但生命是平等的,没有人天生为贼。网友“菊花微开”说,为了这么点东西,搭上自己的命,真不值得。
    孰是孰非,很多人也不置可否,他们只是认为,只要是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但有些人却认为,既然选择了这个“行当”,就要承担这样的后果。网友“zhaqifeng”说:“没有人生下来是小偷。小偷的后果是由他的行为造成的。”“zhaqifeng”认为,如果对小偷报以同情,那可能就像农夫与蛇,反而被反咬一口。
作者: 早佳    时间: 2013-2-5 14:55

作者: 溺水浪子    时间: 2013-2-5 15:12
应该酸是工伤,  公安局因该给予挂挽联,这病猫不去哭死老鼠,说不过去啊~
作者: 死白话    时间: 2013-2-5 16:38
不值得同情的。
作者: miaohan110    时间: 2013-2-5 18:39
多死几个就安全几分
作者: 于二十    时间: 2013-2-5 21:32
溺水浪子 发表于 2013-2-5 15:12
应该酸是工伤,  公安局因该给予挂挽联,这病猫不去哭死老鼠,说不过去啊~

更应该追究这位女主人的法律责任,要她赔偿给小偷家精神损失和人类的损失。因为女主人发现时不应该大喊而是向他问好、请他吃饭并陪他睡觉送他回家。第二这位女主人家没有按照城管、公安的要求按装防护网所以故意造成 客人夜里到她家工作时坠落死亡。
作者: 时间不等于一切    时间: 2013-2-5 21:41

作者: zx4535160    时间: 2013-2-5 22:56
不值得同情的
作者: 夜半呐喊    时间: 2013-2-6 11:40
应该怎么去同情,同情不该从这么高的地方偷吗,如果在一楼偷逃走受伤大家会同情吗,小偷是人有思想就应该知道后果
作者: 格式化。    时间: 2013-2-6 12:49

作者: 铁马    时间: 2013-2-7 08:21
死的  杠杠好             不用为 春运  回家 而烦恼
作者: 怪叔叔。    时间: 2013-2-7 09:56
同情不同情在于本身,没必要当话题来讨论。
作者: 单身男子    时间: 2013-2-7 17:02
死的好  干
作者: 蹅唔○o礠魜    时间: 2013-2-7 20:55
就是同情的人多了,小偷才越来越多。
作者: 蹅唔○o礠魜    时间: 2013-2-7 20:55
就是同情的人多了,小偷才越来越多。
作者: 扮靓生活    时间: 2013-2-8 04:35

作者: 无所谓的所谓。    时间: 2013-2-8 12:42
对小偷报以同情,那可能就像农夫与蛇,反而被反咬一口
作者: qaz4295    时间: 2013-2-8 13:45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金黄色的港湾    时间: 2013-2-8 16:10
    活该,这样的人早该死了,你们还同情他,从16楼开始偷 偷到13楼,还对小偷报以同情,那可能就<<农夫与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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