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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素不相识两群人大打出手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打印本页]

作者: 巴拉巴拉    时间: 2012-12-19 10:36
标题: 素不相识两群人大打出手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仅感觉被对方多看了一眼,两帮吃夜宵的年轻人竟持酒瓶大打出手,导致一人头部受伤,当场血流满地。
    12月14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法制观念淡薄,为琐事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段某,21岁,湖北人,小学文化。6月19日晚上,段某和几个朋友在玉环清港一家炒粉店吃夜宵。当时,陆某坐在段某旁边,没一会儿,陆某觉得有些异样,对段某他们说:“你们盯着我看,是不是看我不爽!”
    于是,两帮人一哄而上,互不相让。混乱中,段某用啤酒瓶砸中陆某头部。后经法医鉴定,陆某已达轻伤。
    案发后,段某逃走。随后,警方开展多方调查,通过周密部署,抓获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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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滴水墨丶    时间: 2012-12-1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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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版糖    时间: 2012-12-19 18:35
干架一定不能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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