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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区“萝卜章”成了“万能章”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新夏日    时间: 2012-10-31 07:59
标题: 社区“萝卜章”成了“万能章”
  记者 卢珍珍

  椒江育才社区每年有近3000名居民来开证明,居民要求社区开的证明五花八门,除了计生、出生证明、户籍等常规证明外,还有很多“责任外”的证明:老人在小区摔倒报销医药费、小区开新店铺、个体工商户去银行贷款等……

  来社区开证明的理由千奇百怪

  “我们这里的公章就是个萝卜章,很多部门都觉得很顺手,动不动让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给开证明盖章。”近日,椒江东平社区居委会主任汤英向记者反映了她最头痛的事情。

  这种“头痛”并非源于开大量的社区证明,而是有些社区证明开得莫名其妙。

  昨天,记者走访了椒江其他社区,发现社区盖章开证明带来的“头痛”症状在各个小区普遍存在。

  在育才社区,居委会主任倪桂勇给记者拿出一本记录本,上面简单记录了来开证明的居民姓名、时间、事件。

  “一年估计有3000人来开证明,其中85%的人最后能拿到社区证明。”倪桂勇说,另外15%来开证明的人,要求太过古怪,都被拒绝了。

  倪桂勇向记者列举了这15%的人千奇百怪的要求:业主停在小区车子被划,保险公司要求其出具社区证明,证明他的车子是在社区被划的;有人要在小区沿街店面开店铺,工商局要求对方来社区开证明,表明业主同意其开店铺;个体户需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要求其到社区开收入证明……

  “不能啥证明都推给社区”

  开元社区居委会主任吕汪洋说,业主的钱在家被烧了,拿去银行兑换,也需要社区开证明。

  “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情社区都知道,都可以随便开证明。”吕汪洋说,不久前经中路一家文具店的店主去供电局开电表,供电局要求其开个社区证明,证明他使用的电表是属于这个社区的。“这种事情,我们第二天还可以派人去了解,也能开个证明。但业主收入证明、老人摔倒开证明、小区开店铺业主同意的证明,我们无法开,因为我们不知晓,也没办法核实了解。”

  调查中居委会认为,很多部门动不动就要求开社区证明,无形中给社区带来了负担。“每次盖上章,心里都有一些担心,因此也都很谨慎。”

  有时候社区拒绝开证明,居民还会以为是社区故意刁难,“吵架的事也有,我们只能不停地解释。”吕汪洋说。

  昨天,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小区注册的商铺性质是住宅用房,就需要社区开证明。“因为根据《物权法》,要充分尊重邻里关系。”所以商铺注册时,还是绕不开社区的证明,需要每个业主同意签字,“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能否明确社区开证明的职责范围?

  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服务。“职责外”的证明显然让社区居委会很为难。

  虽然目前“责任外”的社区证明,并未给开元社区带来麻烦,但吕汪洋一直希望,社区这个萝卜章有其职责范围。“我们真希望相关部门能列一张清单,明确哪些事情,是能由我们社区来证明。另外,也可以明确写出操作过程,这样我们社区就可以根据操作过程行事,最后给出证明。”

  另外,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法进认为,国内很多部门的办事流程是只有基层开证明,才能做事,这是确实存在的事情。但居委会开证明,需要做好前期的调查。

  对于类似老人摔倒医保报销需社区证明的事情,浙江全力事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甫春有个人的看法,他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自然人,没有思维能力,由社区居委会证明老人是在社区摔倒的,是件“越权”的行为。

  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兴认为,如果业主的钱被烧了,需要去银行兑换,“业主应该向公安局报案,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而并非开社区证明。这样开出来的证明,也是无效的。”
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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