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标题:
永宁江畔百米河段上突冒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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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浪尖上跳舞
时间:
2012-6-5 08:09
标题:
永宁江畔百米河段上突冒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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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许灵敏
永宁江是台州母亲河的重要支流,绵延40多公里,一直担当着温黄平原和江北平原的灌溉和排涝任务,其下游入海口的永宁江闸,更是承载着挡潮、泄洪的重任。
作为台州主城区的一条“血脉”,市民理应百倍呵护。
近日,记者在黄岩江口暗访发现,竟有人在三江口附近,大肆填河造厂,侵占了近百米河道。黄岩当地主管部门得知消息,紧急叫停工程。
湿地被侵占
拿来造厂房
5月31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填河造厂”工程——沿着大闸路,经过永宁江闸大桥后数十米,在鹿通电镀公司处左拐,朝西走数百米,笔直到底就是永宁江畔。
因为附近人烟稀少,河对岸是一片田野和橘地,背后又是一座座厂房,工程显得有些隐蔽。
“动工有一两个月了吧。”记者是在中午时间前去暗访的,当时只碰到一个捡垃圾的老人。工地上,放置着一台大型挖土机和小型混凝土泵,边上还有个小厂棚,是用来当作工程“指挥部”的。从现场施工状况看,工程已经进入高潮,近两千平方米的地面已经基本填平,只要再稍微碾压,就可浇灌混泥土了。地面上的厂棚钢架也高高搭起,有些部位开始结顶。
眼下,工程正在朝下游延伸。
记者沿着江边,用脚步粗略丈量填埋的长度,估计河的南岸有近百米河段被侵占,而填埋的主体是原先的河畔湿地。因为上游的一大片,就是杂草丛生的湿地,下游也是如此。
除了在河畔湿地上填土外,“填河造厂”工程还直接往江里延伸了三四米。土方也是随意倾倒,目前尚无做堤坝的迹象。
“不应该随意破坏湿地,另外又怎么能直接将江河填埋?又不是国家重点工程。”记者来到河的北岸观察,正在橘地劳作的村民何先柏对此非常不解。
他说,政府部门怎么会允许河道上建厂房呢,使得大面积河道被侵占,真是让人费解。
计划填土
两千平方米
“填河造厂”工程是谁干的呢?厂房又是用来生产什么的?为何选择在江边造厂?
带着种种疑问,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工地调查,试图揭开谜底。遗憾的是,当时工地上,除了挖土机在作业外,也没
见有别的人过来。
“这是谁家的厂子呢?”记者试图与挖土机司机搭讪,由于声音太响,他没听到,或者他故意不理睬,叫了好多遍,就是没有停下来作业。
“是的,听说计划挖两千平方米。”接着,记者走进了工地隔壁的厂房,找到门卫打听,他似乎对情况比较熟悉,证实了填土的面积。
据这名门卫介绍,工地是黄岩上辇一个村有个叫“阿满”的人弄的,这人原先是村里的干部。
“厂子用来出租的,你也来租用吗?”由于记者没亮明身份,门卫就毫不避讳地敞开话匣聊了。他说,这厂房造好后,很好赚钱。“因为这里交通方便,水路陆路都通,又比较安静,适宜办一些隐蔽的项目。”
当记者佯称要租赁厂房当仓库时,他的头像拨浪鼓似的摇着,劝记者放弃了这念头。随后,他算了一笔账,按照周围厂房的租赁价格,一般是每平方50元左右。因此,这填河新造的厂房,如果出租了,每月可收入10万元,每年就100多万元。
“你还是去别处看看吧。”临走时,门卫“好心”地劝说。
“这是赚昧良心的钱,靠损害国家利益,谋个人私利。”
“我是安徽人,我也知道这样大规模填河,是不允许的。”
随后,记者找到几个在周边上班的工人,随机采访,大家都对填河造厂行为表示气愤,希望恢复河道原貌。
严重影响了泄洪排涝
“许多事情现在是无法估测,不能等出了问题再去追究责任啊。”何先柏心里有这样的担心。
何先柏世代在永宁江北岸耕作,以前种水稻,现在改种葡萄和柑橘。他介绍说,永宁江下游水情复杂,每逢梅雨季和台风,排涝、泄洪任务非常繁重。几次台风天,江北一带的田地都是最先被淹没的,给农民带来极大的损失。
湿地,河道宽度、形状等,对泄洪、排涝都至关重要。如果要改变它,就应该经过科学论证,经过主管部门严格审批。
据知情人透露,“阿满”填河造厂前,本来计划填好后,再造一个小堤坝的。但从现场看,目前没有任何建堤坝的迹象,从头到脚,都是抛石填河。
“这样抛石填埋,水下有多少土方和石子被堵塞,这不仅仅是河面缩小几米的问题,河床潜在的影响更是严重。厂房建在上面,本身也不安全。”何先柏越说越激动。
“填河造厂”工程离永宁江水闸,不到400米,是航运集中的区域,江面本身就不宽。
“我们没注意到,这样肯定会影响船只通航。”最后,记者找到最下游船闸处值班的老黄,他表示,会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紧急叫停,多部门联合调查
在江边填河建厂房,有无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现场调查结束后,记者带着疑问先来到黄岩水利局,正好碰上黄岩水政监测大队大队长陈家英,他说不知道有这一回事。随即,水政监测大队指令监测中队赶赴现场察看,并向主管领导
汇报。
随后,黄岩水利局分管河道的孙副局长也主动联系上记者,明确表示,该项目没有经过黄岩水利部门审批,并表示将迅速调查此事。
记者的追查也引起了永宁江管理局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视,在水利局的协调下,他们也积极参与调查。
“我们已经联系上当事人,通知他停止作业了。”当天下午,永宁江管理局负责人来电告诉记者,经过简单调查后,已经当场通知暂停中止工程,等待处理。“待查清楚后,我们会拿出处理意见,保护永宁江,我们责无旁贷。”这位负责人说。
市水政监测支队得知消息后,也第一时间给记者打电话,表示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严肃处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链接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建设应当服从河道建设规划,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防洪、通航等标准以及其他技术要求。保障堤防安全,使河道的水生态系统得到保护、恢复,改善河道的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功能,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保持河势稳定,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不得任意改变河道岸线,不得填堵、缩窄河道。
台州晚报
作者:
王子~leefom
时间:
2012-6-5 09:07
已经当场通知暂停中止工程?这种事情已经是刑事案件了。填河是国家才有权利的,一应该是几个部门一起开展工作,还有后续恢复原貌的处罚问题。
作者:
________錢
时间:
2012-6-5 10:02
会被抓么?
作者:
/猪头の兜风
时间:
2012-6-5 11:12
{:soso_e176:}
作者:
大转盘
时间:
2012-6-5 12:35
{:1_29:}
作者:
啶咯那瞬间
时间:
2012-6-5 21:36
作者:
jay789789
时间:
2012-6-5 22:40
作者:
智慧模业
时间:
2012-6-5 23:03
作者:
老桃三
时间:
2012-6-6 00:58
现在的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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