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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借钱不还干脆偷回来 [打印本页]

作者: 浮生    时间: 2012-3-14 08:44
标题: 借钱不还干脆偷回来
本报讯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总向众人宣称“窃书不能算偷”,如今一位四川小伙也理直气壮地认为偷偷取回别人借走的钱叫“拿”。孔乙己偷书只是挨几下打,但小刘的行为将面临法律惩罚。

  今年1月25日,市民刘某向椒江刑侦大队报案,称其放在家里的1万多元血汗钱全被偷走了。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后发现,刘某家的房门没有被破坏的迹象,东西也没被翻乱,断定这可能是熟人所为。

  经过调查,一名25岁的男子吴某进入民警视线。据周围群众反映,吴某最近的行为有些奇怪,在买了辆高价摩托车后,他又大方借钱给其他老乡。随后面对警方的询问,吴某如实招供,承认正是自己拿走了刘某1万多元钱。

  但在问询中,吴某拒不承认自己是小偷,“我跟刘某一家的关系挺不错,平常刘某的儿子总向我借钱,都是有借不还,我又不能催得太过分,所以想着什么时候也要从他家拿些东西回来。我这是拿回自己的钱,有什么错?”

  据了解,刘某的儿子跟吴某年龄相仿,平时喜欢上网、打游戏,因为开销太大只能向吴某借,又怕父亲刘某知道,所以拖欠至今未还。

  3月9日,刘某带着妻儿来到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向民警献上锦旗,同时也对儿子欠债的行为表示道歉,称将尽快偿还吴某的债务。

  (刘天亮 李孝盈)
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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