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4800539 于 2008-5-29 10:42 发表 不用给我金币了, 性永远支持你
原帖由 4800539 于 2008/5/29 10:42 发表 不用给我金币了, 性永远支持你
原帖由 友好的小猪 于 2008-5-29 10:55 发表 支持,绝对支持,谁不给过的,咬谁,哈qq050
原帖由 所谓淡忘 于 2008-5-29 11:15 发表 放猪咬?????????
原帖由 風十五点五 于 2008-5-29 14:17 发表 不支持,,.. 连申请斑竹都要抄袭 证据 6、申请日期:08.4.22 这样的怎么可以随便的担任.........
原帖由 阳光小子 于 2008-5-29 14:48 发表 不支持申请,你在论坛的做事方法不怎么好,有乱加精的行为。大家不相信可以去精华区看看就知道了http://0576qq.com/digest.php
原帖由 風十五点五 于 2008-5-29 14:55 发表 看来楼主是个小孩子...
原帖由 阳光小子 于 2008-5-29 16:31 发表 比如一个帖精加后再下掉 这样很好玩吗?
原帖由 金相玉 于 2008-5-29 17:08 发表 你现在申请版主争议比较大 在说你申请版主不是靠说的要靠做的。
原帖由 風十五点五 于 2008-5-30 11:00 发表 路过 小人难登大雅之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