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散管护到系统传承!黄岩让烈士纪念设施“活”起来
12月3日下午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黄岩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新闻发布会
黄岩是一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热土,众多先烈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献出生命,他们的精神是激励黄岩人民前行的宝贵财富。纪念烈士的设施是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载体,分为县级和零散两类。截至目前,全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为九峰烈士陵园,陵园内建有纪念广场、纪念碑、英名墙及集中安葬的烈士墓,英名墙上镌刻着155位未安葬在九峰烈士陵园的黄岩籍烈士姓名。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为52处,分布于全区15个乡、镇(街道),涵盖了不同历史时期的英烈纪念载体。
自2019年黄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始终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作为核心工作,秉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着力构建“建、管、用”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保护工作实现了从“分散管理”到“系统治理”、从“单一修缮”到“精神传承”的两个转变。尤其是与区检察院创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法律监督与行政履职的深度融合,成功破解了一批保护工作中的长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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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了信息基础
我区严格落实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要求,组织人员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建档造册,利用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实现包括散葬烈士墓在内的烈士纪念设施一处一档,烈士纪念设施、实物图片、环境图片、地图定位和管护单位准确对应,精确掌握我区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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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设施修缮
制定了《黄岩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累计争取各级资金300余万元,专项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一是对九峰烈士陵园进行升级改造,并扩建了墓区;二是对全区零散设施进行集中整治,为13处散葬烈士墓修缮并树立了标准化墓碑;三是遵循“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将7处散葬烈士墓集中迁入九峰烈士陵园进行安葬和保护。
03
健全了管护机制
一是落实管护责任。 明确全区所有设施的管护主体:九峰烈士陵园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负责,52处零散设施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确保处处有人管、责任可追溯。
二是强化司法协同。与区检察院建立协同机制,通过线索共享、联合巡查,实现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
三是划定保护红线。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定了九峰烈士陵园的保护范围并设立标识,从规划和制度层面强化了刚性约束。
04
弘扬了英烈精神
充分挖掘设施的历史价值,加强史料与烈士事迹的搜集整理。将九峰烈士陵园纳入红色教育基地名录,打造了主题鲜明的教育展示;在清明、烈士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祭扫活动;并综合运用“互联网+”手段,全景式、立体化展示设施与事迹。这些工作使全社会尊崇、缅怀、学习英烈的氛围日益浓厚,烈士纪念设施真正成为了传承红色基因的精神火炬。
回顾过去,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系统性提升与历史性成就。未来,黄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创新的模式,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使其成为无可替代的历史见证与精神高地,让红色基因深深融入城市血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热点问题解答
Q: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因分布分散、环境复杂,保护难度较大。请问我区在零散烈士设施管护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如何确保长效管护?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确实是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主要通过 “摸排建档、集中管护、机制保障” 三大举措破解这一难题,确保了长效管护。
在摸排建档方面:我们自2021年起,以中华英烈网和浙江烈士英名录为基准,组织多个工作组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我们逐一核实了零散烈士设施的位置、现状与管护情况,并建立了集文字、图片、视频于一体的“一人一档”“一墓一档”,全面掌握了底数。
在集中管护方面: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破损、环境脏乱的纪念设施,我们按照“一处一方案”的原则,原地进行修缮,包括墓体加固、碑文字迹修复、周边环境整治等,恢复纪念设施的庄重面貌;针对地处偏远、管护困难的散葬烈士墓,在征得烈士亲属同意后,统一迁移九峰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实施统一管护。我们还将黄岩九峰烈士陵园,纳入区级文物保障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体系,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对全区15个乡镇(街道)52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属地乡镇(街道)、烈士亲属签订管护协议,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下一步我们还将为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安装保护标识牌、界桩,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
在长效保障方面,我们建立了六项机制:
一是健全法规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并加以宣传;
二是资金保障机制,将零散设施管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管护有钱办事;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我们与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农林、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解决土地规划、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履职不力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督促整改,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对零散设施管护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
六是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设施保护。
通过这些措施,我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实现了从“无人管、管不好”到 “有人管、管得好” 的转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推动零散设施与村级文化建设相结合,让英烈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Q: 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及纪念设施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如何平衡 “依法监督” 与 “协同共治” 的关系?这对提升整体保护成效有哪些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英烈保护及纪念设施保护方面,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侮辱、诽谤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尊严;
二是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损坏、侵占、污损、闲置及管理维护缺位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设施修缮与规范化管理;
三是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通过线索共享、联合巡查等方式形成保护合力,守护红色文化遗产。
近年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 “监督与协同并重” 的原则,实现二者有机统一:一方面,以“依法监督” 作为底线保障。针对损害英烈权益、纪念设施保护缺位等问题,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刚性手段,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有力度、整改有依据,为保护工作提供司法支撑。例如,我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处散葬烈士墓存在保护不到位问题,墓体出现裂缝,周边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破坏了纪念设施的庄严氛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此情况,我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职能部门明确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职能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最终将三名烈士的遗体统一迁移至九峰烈士墓进行集中安葬管护,让英烈得以安息于整洁肃穆的纪念阵地。另一方面,以“协同共治” 作为效能提升关键。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行动等方式,避免 “单打独斗”,提前防范风险、高效解决问题。二者的平衡,既通过司法监督筑牢保护底线,又借助协同合作凝聚多方力量,既能快速推动具体问题解决,又能健全长效保护机制,从根本上提升英烈及纪念设施保护的系统性、持续性成效。
下一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加强包括英烈纪念设施在内的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同时加强与黄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捍卫英烈荣光,保护红色资源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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