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4232376 发表于 2025-6-13 19:03

物业未经业主表决出租业主共有车位,物业合同和民法典,到底该听谁的?!

本帖最后由 as4232376 于 2025-6-13 19:07 编辑

黄岩吾悦广场住宅物业将地面的33个车位出租给第三方承包经营,其未经过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业主提出该行为违反民法典278条规定,侵犯了业主共同表决的法定权利!

物业认为根据该条款,不需要再进行全体业主投票

业主认为民法典规定物业缺少共同决议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浅蓝色De 发表于 2025-6-14 07:47

不择手段谋利

as4232376 发表于 2025-6-14 11:45

浅蓝色De 发表于 2025-6-14 07:47
不择手段谋利

不良物业!

as4232376 发表于 2025-6-16 15:57

不良物业今天记者来都不敢面对镜头

as4232376 发表于 2025-6-18 23:08

曝光不良物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as4232376 发表于 2025-6-23 18:26

问题未解决 持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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