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li 发表于 2025-4-8 17:11

引发森林火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6日下午17时许,我区东城街道与江口街道交界处突发森林火情。经组织全力扑救,当天晚上23时30分山火基本扑灭,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此次火情是由当地村民王某前进山挖笋,乱扔烟蒂引发,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划重点!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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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火灾易发期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
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
野外烧纸钱放爆竹、焚香、野炊、烧荒等
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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