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峰 发表于 2007-8-7 11:55

【管理公告2号】关于斑竹管理

斑竹删帖、置顶、加精、高亮等相关操作时,请操作时勾选通知作者选项,通知作者!谢谢合作。


删除帖子时,请使用主题转移功能,转移到回收站版块下!

谢谢大家合作。

David 发表于 2007-8-7 11:56

呵呵 `领导动作真快

追命 发表于 2007-8-7 12:10

还有加分减分的时候应该写上操作理由

№娴逛 发表于 2007-8-7 15:22

:victory: 顶下

.走邊邊﹎ 发表于 2007-8-7 15:39

效率就是不一样.

淡淡 发表于 2007-8-7 16:40

;P 偶下次注意

小飞象 发表于 2007-8-7 18:17

呵呵,坚持一下

┪学會放棄┡ 发表于 2007-8-7 18:44

:o

伤心乐天派 发表于 2007-8-7 22:16

恩,知道了,这样就比较严整了!!

亚恒 发表于 2007-8-7 23:16

支持

David 发表于 2007-8-8 08:23

都是 些领导的回帖,还有·作为领导不要灌没有质量的水
虽然论坛是初期

转角遇到爱 发表于 2007-8-9 01:33

是啊.下次开始注意.也没注意到这一点.及时发现的那个PY.值得奖励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9-3-14 01:05

好象现在的都是不这么做

无神论者 发表于 2009-3-14 01:09

替水多出来了好效果啊qq013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9-3-14 01:10

不学习怎么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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