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峰
发表于 2007-8-7 11:55
【管理公告2号】关于斑竹管理
斑竹删帖、置顶、加精、高亮等相关操作时,请操作时勾选通知作者选项,通知作者!谢谢合作。
删除帖子时,请使用主题转移功能,转移到回收站版块下!
谢谢大家合作。
David
发表于 2007-8-7 11:56
呵呵 `领导动作真快
追命
发表于 2007-8-7 12:10
还有加分减分的时候应该写上操作理由
№娴逛
发表于 2007-8-7 15:22
:victory: 顶下
.走邊邊﹎
发表于 2007-8-7 15:39
效率就是不一样.
淡淡
发表于 2007-8-7 16:40
;P 偶下次注意
小飞象
发表于 2007-8-7 18:17
呵呵,坚持一下
┪学會放棄┡
发表于 2007-8-7 18:44
:o
伤心乐天派
发表于 2007-8-7 22:16
恩,知道了,这样就比较严整了!!
亚恒
发表于 2007-8-7 23:16
支持
David
发表于 2007-8-8 08:23
都是 些领导的回帖,还有·作为领导不要灌没有质量的水
虽然论坛是初期
转角遇到爱
发表于 2007-8-9 01:33
是啊.下次开始注意.也没注意到这一点.及时发现的那个PY.值得奖励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9-3-14 01:05
好象现在的都是不这么做
无神论者
发表于 2009-3-14 01:09
替水多出来了好效果啊qq013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9-3-14 01:10
不学习怎么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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