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难道我也有错吗?
今天中秋节,我们一家人早上回老家,在头陀白湖塘过去一千米左右往宁溪方向立交桥下,被头陀交警队拦下要求检查,我老公因为把凉鞋穿成拖鞋,被要求下车接受处罚。在这过程中,有一辆广本的商务车自己停下来,跟一个胖胖的交警打招呼,说了一些话,很熟识。我看见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我以为这个警察会公正处理这事,结果就是那车一点事也没有开走了。我就提出异议,他说我找事,我只是就事论事。我说他有可能超载了,胖胖警察理直气壮说他7座没超载,车上几人都看仔细了,尽然安全带不系他没看到,还说我闹事,这样就被威胁了,我感到很委屈!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能对此事提出异议吗?后来一个高高的警察心平气和的过来跟我交流,我觉得他说的还可以,我也不是会惹事的人,我们就开走了,我也只能在心里“呵呵啦。”当时我女儿也坐车上,事后我问她什么看法?她说很不公正。虽然我没有拍下证据(警察前面都有摄像头,他自己会清楚的),但我还始终相信公正。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毁了我对公正,法治的信仰。我只想吐槽一下!这就成为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事!2019-09-13 民情观察室先作下情况了解。 经了解,楼主说的情况基本存在。对于楼主丈夫穿拖鞋被处罚一事,民情观察室建议交警部门文明执法,对轻微违法教育为主。
至于另一辆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情况,经向民警了解确定是系了的,如楼主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公安督察举报。
我们理解楼主觉得委屈的想法。所以也建议交警部门加强管理,在执法方面一定要规范,做到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 同款,,以前都是随性,想到了把凉鞋带系上,没想到就那样开,昨天被查到罚了50元,以后一定会注意这点! 民情观察室建议交警部门文明执法,对轻微违法教育为主: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好! 大部分还是好的,有记录仪,谁也不敢乱来, 下次记住警号,而不是胖警察,高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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