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沟油说到底还是店家的良心黑,就像楼主说的一样榨取我们消费者的剩余价值。反正不会马上吃死人的,到时候时间久了为什么得病都不知道。
海王星 发表于 2016-8-10 12:29
没想到是这样啊!以前还吃过几次。可恶!
这样的文章会不会被公关掉?
很多年前就在说丹丹面馆是地沟油了,我就开始不知道的时候吃过,很多年没吃了…这个怎么转微信朋友圈?
黄岩细佬 发表于 2016-8-10 10:11
求教下这个文章怎么转到微信????
对啊,这帖子怎么转微信朋友圈
我一个姐妹很喜欢吃丹丹面馆的猪蹄,我说是放了添加剂的她还不信,被丹丹面馆老妖婆的花言巧语骗的团团转,没想到还是个地沟油面馆,这下有图有真相了。
版主请把标题变色让更多人看到。
这个判决书是真的,当时是公开开庭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院对外公开的,不可能也不敢造假....
宁缺毋滥219 发表于 2016-8-1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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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后点击黄岩论坛公众号的名字,进去后做下角有个黄岩论坛的选项, ...
我怎么试了不行啊,点转发朋友圈没用,这么重要的事情肯定要让朋友们知道的,让他们都不去吃,让那些使用地沟油知道害我们黄岩人都没看下场
{:17:}
不知道在哪,从来没吃过
中国大陆的法律对这种行为是太温柔了,因为这种小店只能伤害到普通百姓,那些庙堂之上的人是吃不到的,就算不直接枪毙,起码也罚她个倾家荡产。这种黑店至今仍然在营业,叫人无语。
那些知道地沟油还去吃的人,就是大SB。
宁缺毋滥219 发表于 2016-8-1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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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是我自己这边的问题,要等网页全部加载完毕才能转发朋友圈
我以前在面里吃过指甲,吐了好几天,老板娘说不是指甲,明眼人都知道,从那以后没有去过了
真的假的
难怪现在医院人越来越多,都是这些黑心老板害的,应该抓到一个枪毙一个抓到两个枪毙一双,有的地方感觉中国的法律不够严厉
@皮卡丘 发表于 2016-8-10 22:21
真的假的
人家都把法院的判决书都发出来了……后面不是有那个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官网的连接吗,自己点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说的不错!突然发现12-13楼黄岩细佬的头像是我微信的头像!!我自己做的发夹自己拍的照片!麻烦您,换个头像好伐?!!
怎么撤销评论啊!乌龙了
还有卖死猪肉的
我靠,我也去吃過!!!
这案的判决书是说猪油榨的油,淋巴结没割干净的,当年我去旁听过,不能算正真意义的地沟油。政治任务吧!当年全区卖油的全抓了。化学添加剂就不知道了